第二千二百零三章 皇权下放(2 / 5)
作品:《宋朝败家子》要知道,从京城到福州,走陆路的话走个大半年实属正常。
这么遥远的距离,想审判一个犯了法的官员,调查取证、卷宗审理。
不断的上京上报,然后等待御批。
一套流程下来,一个犯了事的官员,从审判到定罪,往往要经过数年的时间。
甚至于,出现过有的官员老死,朝廷的判决还迟迟未下达的情况。
鉴于此,范仲淹等人在实行庆历新政之后。
上书朝廷,对于偏远地区的州府郡县,地方州府有权直接审判地方犯案官员。
可即便是有这道政令,到目前为止也还是没有人敢真的去执行。
就像是大明朝的时候,有皇帝御赐的尚方宝剑在此。
尚方宝剑如皇帝亲临,上斩皇亲国戚封疆大吏,下斩奸逆小人。
尤其到了明末,尚方宝剑泛滥的时代,是个京官出任地方就会御赐尚方宝剑。
但是,真正敢拿尚方宝剑砍人的,寥寥无几。
有,也只是拿着尚方宝剑砍几个不痛不痒的小将小卒。
只有一个人,胆子够大。
那就是蓟辽总督袁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