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宣传(3 / 5)
作品:《万历新明》其中一个过劳死的知府,等皇帝圣旨到了后,家属直接将墓碑拔了,换上一品资德大夫才能拥有的形制——乡里轰动。
这一条规定后来又按照朝廷原有的追封制度和实际情况做出了改进。朝廷追加文件解释:为了表彰贡献并鼓励孝行,牺牲官员家属可作出自愿选择,将追授该官员的最高官职授予已经埋进坟地的父祖,然后按照辈分往下降等追授——此所谓追封三代。
这一骚操作简直让黄淮地区的官员沸腾,也让其他捞不着双优异地区官员嫉妒的眼珠子发红。
朱翊钧没想到的是,居然有很多官员宁可不要朝廷“荫一子”的政治待遇,愿意拿这个来换追封三代——这特么的图啥,朱翊钧穿越前肯定表示理解不能,但现在已经完全理解而且表示这样正常,很和谐。
一个孝字,既是统治的基石,也是激励的利器,更是禁锢的枷锁——万历四年的年底,京师又开了一家报社叫做《新京报》。
根据后世史学家经过深入研究得出结论,《新京报》很可能是为了尽快打开局面,这才在创刊号上就直接扔出了一个大炸弹:“丁忧制度,合理还是不合理?”
这篇文章,直击朱元璋钦定的文官丁忧制度。开篇明义即解释“丁忧”:
《尔雅·释诂》:“丁,当也。”遭逢、遇到解。《尚书·说命上》:“忧,居丧也。逢父母丧之意,又称“丁艰”。
随后文章又说,丁忧之制起于汉末,而兴盛于晋。晋代时,不仅父母之丧要去官丁忧,逢兄弟姐妹之丧也要守制。
隋唐、两宋,管理守丧之制度大备,及传至国朝,定制为父母治丧,文官丁忧。
概括了几句大家都知道的定义和事实之后,文章开始讲丁忧制度的内在原因:“子有父母之丧,君命三年不过其门,所以教人孝也。古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诚以居家孝,故忠可移于君,为人臣者未有不孝于亲而能忠于君者也;为人君者未有不教臣以孝而能得其臣之忠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