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八章 法无禁止即可为!(求月票))(3 / 5)
作品:《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而同样,对于公权力则有另一句话,法无授权即禁止。
再往下面看,还是方大状的风格,他用很白的描述来进行了解释,所有的法律都没有规定,说有人不能出钱帮着别人打官司。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就可以做,而不能被视为违法,就这么简单。
方大状说的都是大白话,就算是不懂法的人看了也能瞬间明白,确实就是这么个道理。
周毅还在那里站着,方大状终于抬起了头:“你昨还不走?”
“啊?哦,我马上走……”
这秃子一旦开始忙自己的事就没人性……
周毅将方大状的文章发到了网上,用的是自己的账号,但署名是方大状。
当然,发上来的时候配有民法典,律师法,以及多部法律的检索,就是要让大家都明白,法律对于这种行为并没有禁止。
很快,文章就破很多人看到了。
一些之前都觉得有点疑惑的人这下明白了,什么浪费司法资源,什么违法,好像那些人说了半天都没有说具体什么违法。
这也是现在网上很多的通病。
遇到什么事就跳出来说你这违法,但你要问他具体哪里违法,涉及到什么法律,多少条,那人家就会给你来一句,我是你爹啊,你自己不会去查吗,都随便一查就能查到。
然后你就:“???”
结果现在,人家大佬明明白白的说了,不违法!
那行了,你要反驳,总得拿出点干货来,究竟哪条法律规定不能这么做。
之前一直在带节奏的人现在不说话了,要么就在那里胡言乱语,反正对方就是违法了,至于为什么违法,那你们自己去看,这都要我说明白?
要么就是……懂得都懂,不懂得我也没必要解释。
好了,不违法,还能参与进来,虽然说最后的赔偿,根据合同阿毅那里会拿走一半,但无所谓啊!
这钱本身就是白来的,阿毅以前也都是这样的操作,帮着别人打官司,最后会要走一半,大家在视频里都见过很多次了。
只是这次的人有那么一点点多而已。
更有人直接说了,我们就算是
不要赔偿也想参与!
帝都,魔都,吕州林城等等地方,全国各地都有报名的,毕竟相比之下,还是有开机广告的智能电视更多点。
因为价钱便宜,就这么简单。
而同样有人也说了,你们这样跟着阿毅较真,那完了之后再不会有这么便宜的电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