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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新法(3 / 5)

作品:《重生之吴霸春秋

在古代,男人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都是属于成年人的范畴,该成家立室的年纪,所以范蠡的这一倡议,并不过分!

……

庆忌跟孙凭、孙武、范蠡、季札、伯噽、计然、伍子胥七位大臣在滋德殿商议良久,从正午一直到晚间,探讨吴国变法改革中的各项举措。

主要是针对民生与赋税制度的改革。

其一,四民分业,士农工商。

即将吴国的百姓分成军士、农民、工匠、商贾四个阶层,按各自专业聚居在固定的地区,便于交流,便于国家治理!

其二,吴国对内鼓励商贾囤积货物,大量出售于他国,赚取差价,对外则降低关税,迎合列国商贾入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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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吴国在管仲变法,征收赋税的基础上,划分商税与田租税(农税)!

商税上,吴国两年征税一次,上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五。

中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十。

下等之年,每年征百分之五,遇饥荒不变!

田租税上,吴国将赋税征收额度定为什五税一。

不论是否丰收之年,一律十五税一,如遇饥荒,则免税!

其四,改革口赋(人头税)、户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