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二章 两淮盐商(3 / 4)

作品:《从驿卒开始当皇帝

朱元章将盐场划分为六处。

他规定商人必须在指定区域贩卖食盐,跨区贩售视为私盐,与贩卖私盐之罪同处。

因此大明的私盐并不单纯指未经政府批准私自生产、运输的食盐,也包括取得守支食盐而没在指定区域贩卖的正盐。

盐商支取食盐后还要跨区押运食盐到指定地区出售,有些地区路途遥远,盐商便就近出售以省去长途跋涉之资,使得正盐变私盐。

为了防止灶户私自生产,出现私煎贩盐的可能,灶户们生产的劳动产品也不能独占,最终所有权和支配权归大明所有。

到明代中期开中法渐衰,灶户负担的盐课越来越重,灶户生活水平下降,只能大量生产私盐。

一些灶户不堪重课而脱逃。

另一些灶户不得不冒险私煎贩盐。

弘治实行盐课征银并允许商人自行购买余盐,私盐开始大量流入市场,彻底失去对盐业生产的控制权。

以至于后期大明官府收不到多少盐税。

反观南宋还靠着盐税一直在死撑着,就足以见到大明朝廷对于地方盐利根本就没握在手上。

明初朱元章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规定皇族、公侯及官居四品以上的文武官员皆不许中盐贩卖。

但后期权贵官宦背弃祖宗之法占据盐引,并将盐引卖给引目不足的商人坐收渔利。

权贵占得盐引即意味着商人无引可换,他们不得不从权贵手中高价购买,这严重地压缩了商人的利益,一些商人便私下自买无税余盐。

私盐价低易卖,周转期短且获利多。

盐商们纷纷效彷,加剧了正盐堆积和私盐泛滥,勋戚官宦之家看到私盐厚利,也纷纷加入,致使盐法更为混乱。

特别是后期宦官打着皇帝的名义大肆搞盐引,皇帝还能分点钱,但到了崇祯这里,他还真是分不到钱!

“大帅。”宗灏再次拱手道:“两淮的食盐产量占据大明的一半,灶户以产盐为业,以卖盐为生。

两淮盐政崩溃受到直接影响的就是他们,新课未交,赋税难完,无以为生,因而逃窜。

或躲避临近州县,投托大户之家拥工。

或前往别场,受雇于富灶盐也有。

此等逃窜,总以三十场大约计算,当不下万数(即三分之一)。

灶户们失去赖以生存的祖业,流亡各处,居无定所,食不饱腹,于是卖子鬻妻、自卖为奴。

贫者求为厮役不可得的现象极为常见。

遇天灾,饥荒遍野,淮北之民以树皮为食,而与之相对的则是官吏、豪强的奢侈生活大家仆童,多至万指。

除灶户外两淮地区以盐谋生的小商人也受到冲击,他们虽不及灶户贫苦却也受尽剥削,故而地方上“民变”层出不穷。

其实我们这些盐商也会受到大明盐官和胥吏的剥削,将巨额的利润在捐输、急公济饷、左修河工、城工、灾赈等项下,报效朝廷。

不顺从盐官的意旨,向朝廷报效,就会受到盐官和胥吏更多的额外勒索,以致破产。

尤其是当朝廷假意拒收捐输款项时,我等盐商还要装出情恳意切,真心实意为朝廷报效的模样,请求赏受。

大帅若是掌控盐利,还请谨记大明的教训为好。”

贺今朝非常诧异,宗灏能说的如此全面,看样子对私盐的研究问题很深。

尤其他家也算是扬州本土有名的大盐商。

如此坦诚相待,一时间搞得贺今朝都怀疑宗灏这个人背叛了他自己的阶级!

宗灏却是不害怕。

这些问题,大多数人都清楚。

但是如何解决,那不是一般人能够想得出来的。

宗灏也想要家族搞正规盐业,否则卖私盐,贺今朝指定会弄他家的,说不定扬州城门口上就挂着他全家的脑袋。

武昌城、南京城锤匪的手段,他们这些大商人早就有所耳闻。

要不然怎么没有人响应史可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