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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多厉害的一个人,多精彩的人生(4 / 4)

作品:《禁区之狐

他自己没有欢呼,而是仿佛穿越时空,回到了第一次见到那个少年的下午。

因为还没到饭点,所以他的小餐馆里还没什么生意。

作为老板兼大厨的他坐在自家餐厅里,就着下午的暖阳点了根烟。

才抽了两口,透明的门帘就被掀开了,从外面进来两个裹着羽绒服的人。

一大一小,男人和男孩。

他们进来点了酸菜猪肉馅的饺子,就脱下羽绒外套,坐下来等餐。

等雍军在后厨煮好饺子给他们端出来的时候,才注意到那小孩子身上穿着首都腾龙的球衣。

再看他穿着球裤球袜和球鞋这全副武装的打扮,同为腾龙球迷的雍军就多嘴问了句:“孩子在踢球呢?”

那个男人很自豪地指着正在对饺子狼吞虎咽的少年说:“我儿子,腾龙U13的超级天才!”

“嚯!厉害!”雍军竖起大拇指捧场。

男人却仿佛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述起他儿子有多么多么牛逼。

“他刚会跑呢,我就带着他踢球!”

“打小儿就厉害!他们小学高年级的都踢不过他!”

“腾龙梯队教练来我们家三趟了!三顾茅庐!才把孩子他妈说动!”

“今天他在比赛中进了五个球,我奖励他来吃顿猪肉饺子。他是要当职业球员的人,这猪肉啊可得少吃,但今天例外!”

说到兴起,他也不顾孩子正在吃饺子,就让他站起来,转个身,把球衣上面的中文名字展示给雍军看:

“老板您可记好了啊,不是我跟您吹,以后您在咱腾龙的比赛中一定会看见这个名字的!”

雍军真就认真去看了。

那天下午阳光真的很好,从小餐馆的玻璃窗里斜射进来,投射在男孩的身上,那名字仿佛闪着光,一下子就映进了他的心里:

张清欢

“张清欢!张清欢!张清欢!”

耳畔响起的呼喊声,把雍军从那个午后拖回到了现实中。

他突然心有所感,向右边扭头远远地望去。

在不断高呼、鼓掌的人群中,似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像自己一样,既没有高呼,也没有鼓掌,就只是面带笑容地注视着球场。

那个眼神,和当年在他的小餐馆中手舞足蹈说起自己儿子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

“……就在本届世界杯前,张清欢还因为膝盖十字韧带的伤势,几乎缺席了整个赛季。当时就有人说他不可能参加世界杯。可他没放弃。他从‘海选’开始,一步步通过考验,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了二十六人大名单里……

“半决赛之前,他因为旧伤复发,不少人都说他的世界杯已经结束了。可他还是没有放弃。于是他在决赛中出场,送上了这也许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脚传球,一次助攻!”

张清欢抬头望着看台上那些为他欢呼和鼓掌的球迷们,他就对搀扶着他的袁博说:“袁大夫,谢谢你了。”

接着他把自己的手臂从袁博的胳膊中抽出来,再高高举起,向看台上的球迷们鼓掌致谢。

脸上是如冬日阳光般和煦的笑容。

“张清欢曾经有一个绰号,‘工体之王’,这本来是一个用来讽刺他那些荒唐岁月的诨号,带着强烈的讥讽和嘲弄。但是今天,不带任何嘲弄和讽刺,张清欢就是真正的‘工体之王’,他是这里的王!

“一个男人究竟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男子汉?究竟什么样的结局,才配得上这样的颠沛流离?(注1)

“欢迎回家,张清欢,今日归来不晚。欢迎回家,张清欢,万里归来仍少年……”(注2)

听到这里,电视机前的任长梅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儿媳的怀里,哭的稀里哗啦。

※※※

注1:取自鲍勃·迪伦的歌曲《Blowinginthewind》的第一句歌词。

注2:“今日归来不晚”取自朴树的《在木星》,第四卷的时候曾经推过这首歌,就不说了。

“万里归来仍少年”则改自苏轼的词《定风波·南海归赠王定国侍人寓娘》里的一句,原文是“万里归来颜愈少”,意思差不多,为了押“an”的韵,我给改成“仍少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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