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前男友你好,这是我现任(2 / 4)

作品:《酒小七宠溺甜文经典(共8册)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作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的签字笔,钩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起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哪?”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呃……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得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作‘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里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儿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脸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

要不怎么说是闺蜜呢,这脑回路简直神同步。蓝衫按下此事不提,又问道:“你现在干吗呢?”

“吃饭哪,别提了。今儿公司行政部聚餐,我们总裁办的人也去了,谁知道在饭店遇上吴总了。现在吴总在包间里和行政部的美女们把酒言欢呢!你说他脸皮怎么那么厚呀,别人就是客气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还让我给他挡酒,不要脸!”

“你给他挡了?”

“能不挡吗?我不喝谁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蓝衫聊了一会儿,小油菜挂了电话回到包厢。虽然背地里说吴文不要脸,但是当着他的面,她依然是极尽谄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脸的典范。

其实她也没帮吴文挡多少酒,在座的人有好几桌,没人有资格灌吴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边,拿一双干净的筷子偶尔给他夹点菜,然后扭过头跟身边一个实习生聊天。实习生把小油菜当前辈,说话特别客气,导致小油菜自我感觉良好,当然了,顺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难免的,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吴文一边跟别人说着话,一边竖起耳朵听小油菜胡说八道。这姑娘一朝开了窍,嘴皮子特别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样。但是她说话不着调,总是把人逗笑,简直天生自带了说相声的技能。

吴文特别想把她捆起来送给德云社。

吃完了饭,小油菜跟随众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铁”和“打车”之间纠结了一会儿。总裁办主任走过来,晃着车钥匙对她笑道:“采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刚要答话,吴文在不远处喊了一声:“肖采薇,你跟我走。”

一句话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边,吴文带着她去了停车场。都走出去挺远了,小油菜回过头,看到她的同事们还在遥望她。

直到坐上吴总的车,小油菜还觉得像是在做梦,她神情恍惚,问道:“吴总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吴文挺无语的,这姑娘怎么一点也不矜持呢!他打开顶灯,看着小油菜,说道:“你想多了。”

“还好还好,吓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点以为要和乔大神争风吃醋了,艾玛太可怕了。

她的反应让吴文有那么一点点不适应。他好像也没差到哪里去吧?为什么会让她怕成这样?

小油菜问道:“那么吴总,您现在是要送我回家吗?”

吴文不答反问:“听说你很会唱歌?”

“呃……没有!”

“从小就是歌唱团的主力?梦想是当歌唱家?”吴文把刚才从小油菜那里听到的话都翻出来了。

小油菜囧了囧,这人怎么这么不上道呢……

吴文继续说道:“还会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这些话您就当笑话听吧……”

吴文却不依不饶:“来吧,唱一首!”

“唱什么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随便来。”

我哪会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点羞愤,还不敢反抗,她别过脸去不看他。

吴文发现,虽然他老说他弟闲得慌,但其实他才是闲得有病的那一个。平白无故地老跟一个小姑娘过不去,非要看人家难堪,他才心里舒坦。不就是差一点被她强了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虽然不停地在心里反思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嘴上依旧很邪恶:“快唱,不唱不让下车。”

小油菜无奈,搜肠刮肚,终于找到一首勉强能和英文搭上界的,于是打着拍子唱起来:“大河向东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饿了一声吼呀,一人一个potato呀……”

……

一曲完毕,她被吴文赶下了车。

魔声入耳,余音绕梁。虽然人被他扔了,但这首神曲在吴文的脑中挥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乔风吃饭,在乔风的厨房里看到洗干净的土豆时,他拿着一颗土豆想也不想就开唱:“一人一个potato呀……”

乔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哥。

吴文脸一黑,捧着potato仰天长叹:“我好像被洗脑了!”

乔风把土豆抢过来,又仔仔细细地洗了一遍,他觉得他哥很碍眼,所以客气地请他离开。

吴文却死赖着不走。

他靠在一旁,对乔风说:“我今天来是要问你一件事。”

乔风低着头,用菜刀在土豆上比画,头也不抬地问道:“什么事?”

吴文一脸的八卦之光,问道:“你跟蓝衫,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她在追求我。”

虽然早就知道自家弟弟跟蓝衫之间有猫腻,但是听到乔风亲口承认,吴文还是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他又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弟本来就是一朵奇葩。这世界上很少有男人仅凭一张脸就能吸引姑娘们排着队追求,乔风做到了。所以蓝衫喜欢乔风,这再正常不过了吧?

那么乔风呢?

吴文看到乔风神色淡定,感觉情况不太乐观,他问道:“那你答应她了吗?”

乔风摇摇头:“没有。”

吴文有点遗憾:“拒绝了吗?”

“拒绝过一次,不过她还在努力尝试。”

好吧,这至少算个好消息。吴文忍不住搓了一把下巴:“我求求你了,你就谈一场恋爱吧,整天这么宅下去,别再憋出病来。”

乔风低头没说话。

吴文又道:“要是觉得女人不合适,你找男人也不是不可以。我已经问过咱爸跟咱妈的意思了,他们都表示绝对尊重你——”

乔风眉头微皱,手中的菜刀狠狠往木质案板上一剁。刀尖儿斜钉入案板,宽大的刀身以刀尖为支点,颤巍巍立于案板之上。刀背黑如墨,刀刃白如雪,寒光潋滟,闪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乔风抬起头,斜斜地扫了吴文一眼。

吴文摆摆手:“行了行了,我才懒得管你那些破事,你爱喜欢谁喜欢谁。”说着赶紧撤出厨房。

回到客厅,吴文仔细回味刚才和乔风的谈话,突然像是抓到了什么。他眼睛一亮,掏出手机给远在岛国的父亲发信息:老吴,我觉得这次有门!

蓝衫要给乔风进行一个装x急训。她觉得吧,乔风这个人当花瓶还可以,但是张嘴很可能露馅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这小天才的脑回路。

“你要扮演的是一个帅气多金又深情的男朋友,有了这三点,绝对秒杀杨小秀。”

乔风坐在沙发上,像是听课的乖宝宝一样,还开着一台手写笔记本电脑,他认真地在电子笔记上记下来:“帅气,多金,深情。”

蓝衫点头:“帅气这一点你不用操心。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怎样装成一个有钱人。”

乔风纠正她:“我本来就是有钱人。”

“啊?抱歉抱歉,我忘了。”

这不能怪她。作为一个有钱人,乔风活得实在是太节能减排了,一点也不像个大款,跟他待久了,很难去特意关注他的身家问题。

怎样打造此人身上的土豪气质,与此同时又不能壕成暴发户,这是一个问题。蓝衫问道:“你有手表吗?”

乔风晃了一下手腕:“有。”

蓝衫很是嫌弃:“不要这种,像初中生戴的。”

乔风有点郁闷:“这是光动能电波表。”

除了最后一个字儿,前面的全没听懂,这坚定了蓝衫对它的否定。她问道:“有别的吗?”

“有。”乔风从抽屉里取出好多盒子来,在蓝衫面前一个一个打开,给她过目。

蓝衫看得两眼发直:“大哥,你有劳力士有江诗丹顿有这么多好东西……可是你手上戴的那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光动能电波表。”

懒得理他。蓝衫心情激动地把一块块名表拿出来,她拿得小心翼翼,生怕玷污它们似的,她疑惑地问道:“你既然不戴,买它们干吗?”

“有些是我妈买的,有些是我哥买的。”

“唉,真是一群可怜的小家伙。”不能见天日也就算了,抽屉连个锁都不给上一下,太不尊重咱们奢侈品了。

蓝衫感叹着,拿起一块,戴在手腕上。男款的手表戴在她的腕上显得又大又笨,还松松垮垮的,但是蓝衫依然很高兴,她觉得自己的整个手腕都跟着升值了。

她又接连戴了两块,戴完之后自我感觉非常棒,她举着手臂在乔风面前晃悠:“现在我这条膀子值好几十万了。”

乔风在一旁安静地看着他,目光温暖:“你喜欢的话,可以拿去玩儿。”

“不要,都是男式的。而且这么贵的东西,万一弄丢了,我只能卖身偿债了。”

乔风的眉角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

蓝衫突然想起一事:“那什么,我能把你窗前那块波斯地毯拿回去玩儿几天吗?”

“不能。”

切,小气!

蓝衫从那一堆可怜的小家伙里面挑出一块最土豪的劳力士:“到时候你就戴这一块,我根据这块表给你搭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