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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泉州宗室(上)(5 / 5)

作品:《不宋

居于宗院内的宗室,其大者,每月钱十三贯,中者,每月钱九贯一,米一石,小者,每月钱四贯七,米四斗;末者,每月钱一贯,米四斗。

居于院外的,其大者,每月钱两贯,米一石,小者,每月钱一贯,米五斗。

这个是不包括宗室官员,因为他们是根据官阶和职位领取俸禄的。

二十虚岁以上的宗女还可以得到一笔嫁妆钱,居于院中的为一百贯,居于院外的只能得到三分之一。

供应来源是地方财政,初时人口少,每年都要五六万贯的样子,到了此时差不多要十六万贯,加上还有宗正司的行政支出及宗学经费还要一万多贯。

其中泉州府负担九万贯左右,兴化军分担不到一万贯,其余都由市舶司补充。

说实在的,这个开支和明朝的宗室开支一比,简直就是萤火虫和月亮的差距。

但在宋代士大夫眼中,依然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常常叫苦不迭,嘴巴上说着是为国家为百姓担忧,但其中有多少是真心,那就不得而知了,毕竟他们不管是正当或不正当收入都比宗室多得多了。

时常都有州县没有按规定提高孤遗钱米的发放额,也有州官拖欠宗室俸禄,从几个月到一两年不等。

宋会要记载,官员从削减津贴中取利,一名宗室的津贴被耽搁发放,全家的生活都会变得没有着落,州县却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

皇帝不得不屡次下诏,令大宗正司和西外、南外宗正司检查州县耽搁发放宗室俸禄的情况。

但能得到真正解决的却并不多,不得不说宋代的宗室和其他朝代比起来,实在是有些卑微了。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