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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2 / 2)

作品:《我的夫人是神捕

金慕夏道:“会成就我的大业!”

李寻欢点点头,笑道:“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你们的衣服上有满清贵族的标志,甚至还有金钱鼠尾,但却并非是满清高手,你们应该是金人吧?”

金慕夏闻言大吃一惊,心说李寻欢怎么这么聪明,我伪装的这么差么?

李寻欢当然聪明!

人家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凭借真材实料的学识考的全国第三!

不仅考试全国第三,而且武功也是独树一帜,甚至可以和唐门媲美。

这就相当于,奥运会射击冠军,同时也是高考全国状元,能比这个更加霸道的,唯有冯素贞那段凡尔赛。

金慕夏厉声道:“你真的很蠢,如果你不说出来,还有机会活命,现在你必死无疑,准备好死亡了么?”

李寻欢道:“慕容博做了傻事,导致姑苏慕容破家灭门,完颜氏就剩下几根独苗,你为何不好好地珍惜?”

金慕夏道:“我不是慕容博!”

李寻欢道:“你比他更蠢!”

按照李寻欢的性格,绝不可能恶言伤人,但金慕夏想做慕容博做的事,若是引起两国征战,必然血流成河。

对于这种人,李寻欢怎会客气!

“你们过不去!”

“凭什么?”

“就凭这个!”

李寻欢手中出现一把飞刀。

飞刀长三寸七分,材料就是普普通通的生铁,是老屋的铁匠,花费一个时辰打造出来的,绝无任何特殊之处。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普普通通的生铁飞刀,握在李寻欢的手中,这把飞刀便不再普通。

李寻欢的手非常秀气,应该是拿着毛笔指点江山,而不是该拿刀,可就在他拿刀的刹那,刀锋顿时爆发寒芒。

金慕夏被飞刀的锋芒震慑,竟忍不住后退两步,随即感觉到异常丢脸。

我堂堂金国太子,昊天罡气已经练到七重境界,你这破铁片子,又不是什么绝世神兵,难道能刺破昊天罡气?

“李寻欢,你给我死来!”

金慕夏飞身而起,右手搅动半空中凛冽的寒风和刺骨的冰雪,汇聚成无坚不破的拳劲,赫然便是——苍茫冷!

冰天雪地加持拳劲,这一拳头轰下去,李寻欢连一片骨头都不会剩下。

金慕夏左手横在胸口,防备赶车的铁传甲出招偷袭,万没想到,主子遭受生死危急,仆人竟然没有出手,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只当他是土鸡瓦狗。

还以为李寻欢有什么本事,结果连个忠心耿耿的仆役都没有。

金慕夏不屑的冷笑一声,似乎已经看到李寻欢破碎的尸体,那种鲜血绽放开来的壮美,是金慕夏最爱的景色。

尤其当鲜血滴落在白雪上,绽放出灿烂耀眼的血花,那简直是世上最美丽的花朵,完美的让人深深沉醉。

金慕夏迫不及待的欣赏美景,极致的兴奋,让他忽略了咽喉的痛苦。

痛苦?

呕!

金慕夏的气力尽数消散,整个人好似蛤蟆一般趴在地上,又好似野狗一般抽搐蠕动,面上满满都是惊慌。

“你……你……噗!”

金慕夏带着深深的不甘,无力的躺倒在地,永远的停止了呼吸。

他非常的不甘心,因为他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也没想明白李寻欢是如何出手的,更不知道一把破铁片子,如何刺破昊天罡气,当真是死不瞑目。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金慕夏没有看清楚,金慕夏的那些下属,却看到李寻欢抬了一下手。

轻轻地一抬手,飞刀消失,紧跟着便是流星划过夜空的璀璨光芒,那一闪而逝的神芒,永远印在这些人心中。

即便喝了孟婆汤,到了下辈子,也不敢忘记这精彩绝伦的飞刀。

李寻欢道:“给我个面子,各位还是退走吧,我不喜欢杀戮。”

金慕夏的副手,是一个样貌英俊的年轻人,名字叫做岳洋。

岳洋上前一步,高声道:“如果我们就这么退走,未免有些……”

“不走则死!我不喜欢杀戮,但如果有人想挑起战争,搞得生灵涂炭,我的飞刀绝不会对这种人留情。”

岳洋道:“你还有多少飞刀?”

李寻欢道:“你猜!”

话音未落,手中出现一把飞刀。

方才是金慕夏直面李寻欢,压力都被金慕夏承担,此刻岳洋站在前方,直面小李飞刀的压力,顿觉浑身发冷。

岳洋练的是密宗绝学,同时精通少林大力金刚掌,运转宝瓶大气功,护体罡气笼罩全身,驱散一切外来威胁。

岳洋冷哼一声,右掌上翻,左掌斜斜划了个圈,右掌从圈子里穿出,不但招式怪异,而且又急又勐。

看其出手的方式,竟然是把大力金刚掌和密宗大手印融合,融汇出一套劲力刚勐,招式奇诡的独特掌法。

相比于大意的金慕夏,岳洋自信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必然可以……

“噗通!”

岳洋躺倒在了地上。

他的咽喉插着一把飞刀。

没有人看到李寻欢如何出手,甚至没看到闪电流星般的璀璨光芒,只是见到一缕寒光,岳洋便随之倒在地上。

金国武士悍勇,隐形杀手高傲,换做是平常时日,早就冲上去砍杀。

但李寻欢实在是太可怕了。

他们甚至觉得这不是人,而是披着人皮的黑白无常,那不是飞刀,而是判官的勾魂笔,一笔落下勾魂摄魄。

面对活人他们敢出手,面对鬼魅如何能够鼓起勇气?

李寻欢连出两招,不见任何真气损耗的迹象,那么大的一辆马车,上面能够摆放多少飞刀,至少二三百吧?

他若是来一招“天女散花”,他们这几十号人,岂不是会尽数陨落?

以这些人的武功,若是悍不畏死一拥而上,李寻欢就算能赢,身上也会添几条伤口,或者断几根骨头。

可他们不敢!

他们怕了!

怕死!

一拥而上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谁去接李寻欢勾魂夺命的飞刀?

李寻欢手一抖,再次拿出了一把飞刀,声音变得冷厉:“事不过三,我再说一遍,给我个面子,退走!”

事不过三,过三则死!

这些人恐惧吴明的责罚,但责罚总比死了要好很多,金国那些武士也想好了借口,便是投靠完颜洪烈,为金国保留元气,图谋东山再起!

慕容博泉下有灵,见到金慕夏的愚蠢操作,怕是会从怨鬼变为笑死鬼。

慕容博的操作固然愚蠢,但至少留下了慕容复,还有四个忠臣,这四个人虽然有毛病,但绝不可能贪生怕死。

金慕夏没有子嗣,没有忠臣,或者说最忠心的那些人,基本上都在金沉鹰的麾下,被金慕夏给舍弃掉。

这么蠢的人,就算李寻欢不动手,吴明也不可能让他活到过年。

看着缓缓退走的黑衣杀手,铁传甲不屑的冷笑一声,起身去翻岳洋和金慕夏的尸体,把飞刀收回来。

岳洋身上没带什么东西,金慕夏却带着金国的印玺,可惜没有秘籍。

李寻欢道:“这东西怎么用,我不是很明白,让瑾瑜好好设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