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能歌善舞,全都是好朋友(3 / 3)
作品:《我的夫人是神捕》至于苗疆百姓,他们的后代能够读书识字,能入朝为官,谁敢阻拦他们子女的前程,他们就会把人撕成粉碎。
我、长歌门、世家大族,还有岭南苗疆的百姓,全部都得到了利益。
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那些想要阻拦我的蝇营狗苟之辈,会被滔滔大势碾成齑粉,再硬的石头也翻不起浪花!
您认识我这么久,应该明白我做事的风格,那就是团结大多数人,把所有能变成朋友的人,尽数变为朋友。
靠着无数的朋友,凝聚出无坚不摧的滔滔大势,一举荡平任何强敌!”
李瑾瑜的话慷慨激昂,一百三十岁的三和逸士,竟然也生出热血。
不过这些话听起来容易,实际操作却是难上加难,李瑾瑜付出的不仅是自己的多年心血,还有无数人的支持。
武则天朝政方面一路畅通,宋阀上百年的底蕴,狄仁杰梅长苏虚若无穷尽智慧的布局,各大商会巨量的金银。
即便如此,也只有一个框架,接下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需要付出的,是无数官员数十年的青春热血,甚至可能病逝在苗疆。
会受伤,会流血,会受委屈,会遭到针对,会遇到攻讦,其中的艰辛难以用笔墨形容,并且是长久的艰辛。
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项伟业,所以李瑾瑜选择完成这件事的人,必须是绝世奇才。
这就好似优昙仙花,唯有精心呵护六十年,才能绽放出不朽的花朵。
优昙仙花能够绽放出两朵,主持这些事务的也有两人。
一个是北魏韩氏的后裔,贞元八年考中进士,名为韩愈,表字退之。
(PS:贞元八年是公元792年,韩愈确实是在这一年考中进士,如今的年份是长安三年,也就是703年。)
另一个出身余姚黄氏,贞元五年考中进士,名为黄宗羲,表字太冲。
两人并未主动拜入长歌门,而是考中进士之后,被长歌门的诸位长老主动收为弟子,并且没有任何束缚。
他们可以安心入朝为官,不必回门派参与典礼,除了浩然正气,别的武功可以不练,绿灯开的简直丧心病狂。
这也是两人应得的待遇,因为他们的浩然正气,是靠着自身积累,自然而然的觉醒,并非是长歌门的教导。
此等天赋,堪比古之圣贤,他们不需要长歌门,而是长歌门需要他们。
长歌门传承的宝物,比如孔子刻写春秋时用的那把刻刀,传给了文笔最优秀的韩愈,湛卢剑则传给黄宗羲。
两人在岭南苗疆颇有成就。
韩愈在潮州“为文逐鳄”。
潮州有一条大河,里面盘踞着许多吃人的鳄鱼,韩愈到了之后,提笔写了一篇《鳄鱼文》,在河边诵念。
诵念完毕后,鳄鱼尽数被驱逐。
黄宗羲在苗疆兴建学堂,每次讲学均有数百人倾听,周围数十苗寨,均把他奉为座上宾,以请他讲学为荣。
两人开了个好头儿,接下来就是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扩大影响。
听到李瑾瑜的诸多布置,还有宏伟的蓝图,三和逸士明白,无论多么高看李瑾瑜,终归还是小觑了他。
李瑾瑜的雄心壮志,绝不仅仅是依赖于武力,早就想到了攻心之术。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当心被征服的时候,无论是岭南还是苗疆,都会成为永久的汉疆。
李瑾瑜认真的说道:“我汉家的每一寸疆土,都是筚路蓝缕,靠着汗水和鲜血得来,后人自然要牢牢守住。
无论谁敢在此地搅闹,都必须付出鲜血的代价,直到流干每一滴血!”
说到此处,李瑾瑜双手平摊,与岭南的山川地脉融为一体,无需催动任何功力,便已经凝聚出滔天的洪流。
三和逸士赞道:“厉害!”
李瑾瑜道:“我早就说过,我不会让信任我的人,为信任我而后悔。”
三和逸士道:“我的寿命已经剩下不多了,能够在身死之前,听到如此宏伟的计划,真是我毕生的荣幸。
我会留在岭南,做力所能及之事。
不要拒绝我!
我这把老骨头,不能死在床榻上!
瑾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认可你的能力,我会给你一份礼物,这是你通过考验后,才能得到的馈赠。”
“什么东西?”
“这个!”
三和逸士掏出一个铜盒,铜盒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青铜碎片。
碎片一面刻着山川草木,另一面刻着日月星辰,虽然是小小的一片,但却似乎蕴含着天地乾坤、宇宙苍穹。
看到碎片的刹那,李瑾瑜感觉到了心底的悸动,赤霄剑不住地跳跃,似乎想要离开剑鞘,化身为赤色长龙。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宝剑,仍旧只是兵刃,没有李瑾瑜的操控,就算跳了一段霹雳舞,也不可能离开剑鞘。
李瑾瑜略带震惊的说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轩辕剑?难道世上真的存在轩辕剑?谁能击毁这把神剑?”
这几天热死了,脑袋快晕了,今天恢复万字,明天恢复三更,大约会在13号左右完结,其实,大结局最后的五百字,我早就写出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