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冉魏霸业 / 章节正文阅读

第0641章 刑场(3 / 5)

作品:《冉魏霸业

此时的死刑,与其说是一种惩罚外,更不如说是一种威慑。特别是对于那些罪不至诛的犯人,已判死刑而又“刀下留人”就有了一层微妙的政治含义。

纵观历史,历朝历代的生杀大权虽然掌握在皇权手中,但还是有一套管理国家的律法。具有人性化律法的朝代当属宋朝了。

宋朝对司法审查制度非常之严格,凡是被判了斩刑的人,只需行刑之前喊冤,这斩刑就得马上间断。

而且,立马换别的官员重审此案,正本的主审官有必要逃避。为了防止无限喊冤,规定每人最多只能喊三次。

要是有人故意捣乱来为犯人鸣冤,那么他就会跟犯人一起受到处罚。要是犯人真的是受冤的。那么,犯人就会有生存的机会。

其他朝代则不会像宋朝这么人性化,律法森严。

比如隋朝死刑复查三次,唐朝死刑复查五次,一旦核准死刑,不会更改!

而此时此刻,刑场上的监斩官不是别人,正是冉闵身边的书记郎徐渭,而副监斩官是吴县的县令。

“大人,时候到了。”站在一侧的县令颤巍巍地道。

徐渭点了点头,望着高悬在空中的太阳,再看到日晷上的时间,确定是这个时候没错了。

这日晷可是古代的标准钟表,不会出太大的差错,至少在时辰上是不会出错的(假的)。

日晷是利用太阳投射的影子的方向来判断时间的,它底座通常呈圆形,外围一圈刻上时间,并在圆心立起一根棍子。当太阳照射到日晷上时,圆心棍子的影子就对应了底座的时间。

这样的方法看似没毛病,但是根本不怎么管用,时间上的误差还是有的。不过这个时代的人都习以为常了,就像后来的华夏人习惯了“BJ时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