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后明余晖 / 章节正文阅读

第一六八章 婧姐指哪我打哪!(2 / 4)

作品:《后明余晖

“……如今《田亩公赎法》施行广度有限,太窄、太小。经济发展受限的阻碍是该被扫清了…”朱泠婧非常笃定地说:“若是要追求更好的经略天下,这土地制度是必须要改的。”

由于农业时代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土地,所以东亚的普遍情况就是已开垦的土地被兼并,集中于乡豪士绅等大小地主手中,很多农民为没有土地的佃农。

这样的土地制度使得大大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不平等的根源之所在。

自至昌四年确立宪政以来,尽管大明正式迈入資本主义大道,然而由于新旧妥协、这场改革并不彻底,时至今日大明的大江南北依旧存在着大量不利于经济和工业发展的封建地主。

尤其是在广大的乡村地区,地主为代表的保守势力尤为强大和根深蒂固。

为了加快建设,唯有改变现存的土地政策,提高农业产出,这样才可以为发展轻重工业提供资金,并为工业产品提供市场。

毕竟,自耕农和贫困的佃农相比较,前者的主动性和消费能力肯定是要高一点的。

很早就有有识之士意识到了这一点,并接连上疏朝廷;之后,随着愈来愈多的官员指明这一点,至昌二十三年,户部和工部协同拟定了一个对土地政策改革的草案。

在经过谘政院的议员们长达几个月的扯皮以后才总算得以通过,皇帝也随之御准。

但是,只允许在苏州和保定这一南一北两府之地试行。

即便如此,这项政策也遭到了当时大明诸多保守人士的激烈反对,参与草拟方案的几位郎官收到了威胁与恐吓的书信;负责具体实施的官吏们也多遭阻挠,更是有三人先后遭遇刺杀。

最终,在无数有识之士的努力和共同推动下,这项政策得以存留和延续,而非中途夭折。

至昌二十八年,这道名曰《田亩公赎法》的政令在调改后正式颁布,由官府强制赎买拥有超过八十亩的地主名下的土地,再将赎买来的土地半卖半送的形式分发给佃农,让他们转为半自耕农或自耕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