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讨论人事(4 / 4)
作品:《权欲:从乡镇到省委大院》“党纪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应当予以问责。”
“牛保根同志身为西川县委书记,面对突发事件,不仅麻木不仁,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件影响,反而命令县公安局人员,违规跨地区抓人,事情曝光后,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批评,造成恶劣影响。”
“现提议对其做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市委免去其西川县委书记职务。”
市纪委书记杨真宣读了纪委的处理意见。
“关于牛保根的处理意见,各位常委都说说自己的看法。”
魏尚华说道。
在场之人也有为牛保根说情的,但大部分支持对其免职。
最终这项决定获得了通过。
“第三项议题,讨论市纪委副书记黄明高违纪违规以及诬告党员干部的违法问题。”
魏尚华说道:“由杨真书记宣读调查报告以及处理意见。”
“我们党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党员群众依法举报身边的腐败党员人员和不合格干部,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群众基础,为我们党选好用好干部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个别政治品行恶劣的人,乘机匿名诬告陷害。”
“他们有的是发泄个人怨气,有的是在涉及个人利益的事项上遭到了阻挠。为了达到诬告他人的目的,他们有的无中生有,有的捏造事实,有的伪造证据,有的颠倒黑白等,越是那些锐意改革、勇于担当、敢得罪人的党员干部越是容易遭到构陷。”
“原市纪委副书记黄明高同志,利用调查办案的职权,威胁西川县副书记、代县长江一鸣,让他帮忙打招呼,把项目交给他认识的一家企业做。被江一鸣婉拒后,其怀恨在心,多次想方设法报复江一鸣同志。给江县长造成了很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