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首辅 / 章节正文阅读

第四百一十二章:国家选举委员会(2 / 3)

作品:《首辅

“这个选举衙门隶属内阁吗?”

李崇反问一句:“如果是隶属内阁的话,可以叫部也可以叫司。”

“不隶属内阁,祂是独立于内阁外的。”

“有实质的行事国家政务的权力吗?”

“没有,只有选举权。”

“那就只是一个通过开会来选举内阁成员性质的衙门是吧。”

“没错。”

“也就是说这个衙门的成员其职责,就是由该衙门委派专门的官员做限制范围内的事情,这和早年间都察院或清吏司委派专员、巡按御史到地方处理特定公事是一样的性质。”李崇言道:“我看可以叫内阁选举委员会或者国家选举委员会。”

“这个衙门不隶属内阁领导,祂是选内阁的,叫内阁选举委员不合适,叫国家选举委员会更妥当。”

众人交流了一番意见,最后一致通过这个新衙门的正式名称。

大明国家选举委员会。

其职责为选举并产生大明内阁首辅及其阁员,遴选增补和审查开除国家选举委员会委员。

“会议第二项,明确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席位、职责、遴选、增补、审查、开除等条例。”

“.”

“会议第三项,明确国家选举委员会选举内阁首辅及其阁员的法定条例。”

随着会议一项项进行,这个崭新的大明国家选举委员会的各职责便火热出炉。

简明扼要介绍一下。

大明国家选举委员会席位数为固定的一百三十个,也就是全国只能有一百三十名国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