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血腥(4 / 5)

作品:《我对大清忠不可言

忠字营一战灭了洋枪队,缴获了一百五十杆长枪,五把指挥刀,五把转轮手枪。

手枪被邵全忠分给了邵恒忠、田星、海青、宋老三和乐森。指挥刀邵全忠自己留了一把,乐森这个文官没有。

缴获的长枪是美式的春田P1855式,缴获的子弹也不多,且跟忠字营用的英式步枪子弹不通用,此前并没有发下去。

两个营一千正勇、十名军官、十名宪兵、在家没派出去的二十名疾行队员、三百六十名后勤长夫、六十名童子军集合完毕,

邵全忠吩咐乐森,“童子军留守,再挑出一百名后勤兵看家,把缴获的美式步枪给出征的后勤兵发下去,全体出发。”

“主公,新兵和恒字营才训练八天,每人一共才打了十发子弹……”

邵全忠一瞪眼,“十发不少了。忠字营第一次剿匪,大家才打五发子弹,匪不也剿了?

这次咱们要打土匪一个毫无防备。等咱们准备好了,他们得到消息,四散奔逃,就逮不着了。”

第一次训练,队列练了九天,是因为邵全忠去上海滩了没在家,其他项目大家还没学。

这次是由邵全忠培训出来的忠字营派人训练的,当然是各个项目均衡着来。

要是正常练兵,恐怕要三个月后,新兵才能摸枪。

现在就不是正常时期,新生的淮军极度缺人。

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邵全忠下令不惜浪费子弹,开始就拿子弹喂,先练出一批临时顶用的。

果然,现在突发情况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