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自己钉自己(1 / 5)

作品:《恐怖异事之原哲著作

提起这个,刘为民就回忆了起来。

据他所说他在接警是在三天前的早上,那天正好是周三,一些教众前去做礼拜,打开门却发现了王正的尸体,当时就报警了。

他们本来以为只是一件恶性的杀人案,但那儿以后,才发现是警局的领导王正。

他们在现场进行了封锁,同时也拍了一些照片,刘为民告诉我王正身上除了被钉钉流的血之外就没别的伤口了,连最普通的抓痕都没有。

他们确定死者生前应该没有遭受到什么创伤,致死的原因也是钉子所为。

而在王正被钉在十字架前面则用血写了四个字。

我问刘为民是什么字,这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刘为民徒弟许科接着道:“罪有应得!”

“罪有应得?”听到这个我愣了愣,许科点了点头表示就是这四个字。

我又看向了刘为民,刘为民告诉我从目前看到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仇杀。

我皱了皱眉头谁会跟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有仇呢,况且他是用什么方法将被害人给约出去的呢?

从刘为民所说,死者死于晚上,而教堂就是第一现场那我就不明白了,大半夜的有人让他去上教堂,他作为一名局长应该能感觉出来里面的问题才对,为何还要去。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照刘为民所说,死者并没有反抗,那也就是说他是自愿让凶手将自己给杀了得?这在太扯了吧。

恰在这个这个时候刘为民告诉我在发生此案之后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局,经市局领导的思考最终绝定秘密调查。

据刘为民所说整个警局知道这件事的也没有几个,除了他们两个就剩姜重先姜局长了。

他希望我也保密,免得泄露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