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骑虎(3 / 3)
作品:《崇祯有把枪》西安当然不是鸟不拉屎的地方,事实上,作为历朝古都,地处渭河平原,这里物产丰饶,是陕西境内为数不多的产粮地。
不过大家心里都清楚,大顺军即便粮饷充足,也要优先供应闯王的精锐老营,和大多数人没有什么关系。
老营吃肉,大家只有啃骨头,老营喝汤,大家就只好挨饿了。
事实上,李自成供应各部的粮饷维持在吃不饱但又饿不死的临界状态,各部都是流民组成,能吃口饭已经心满意足,让他们联合起来再反抗闯王,没几个人会答应。
既然哗变没有基础,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吃他娘,抢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
抢大明。
“末将赞成大学士所言,京师细作昨日发回消息,崇祯在元旦朝会上杀了礼部侍郎,可见大明君臣离心离德,皇上要抓住机会,一鼓作气,攻克京城!”
“末将也赞成!”
诸将纷纷跪倒在地,只有一只虎李过冷冷站在原地。
局势已经非常明显,李自成沉默许久,抬头看他侄子李过一眼,下定决心道:
“明个再去西京周围州县找找粮饷,活人不能被尿憋死不是!正月初八,御驾亲征,荡平山西,京师嘛,以后再说!牛金星,你起草一篇檄文,要硬气一点,吓死朱由检!”
众人还想劝谏,抬头发现大顺皇帝已从侧门溜进密室,不知所踪,只好面面相觑,退出大殿。
秦王府寝宫。
李自成躺在装饰豪华的拔步床上,唉声叹气,身边两个水灵灵的丫鬟正在给皇帝捶背,憋红着脸,不敢言语。
闯王眯缝着眼睛,掐指盘算着心中粮饷还够大军几日消耗,皇帝算数不好,在米脂做长工时就因为这个被举人老爷黑了两个月工钱。
李自成算了好一会,还是一团乱麻,一会儿是十万石,一会儿是八万石。
他气呼呼的望着身边两个丫鬟,烛光映照下,李自成发现两个女娃长得还挺俊儿。
他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想:“管他娘的,或许到了山·西,抢了晋商,啥都有了!”
闯王叹息一声,“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陕西是个好地方啊!”他猛地灌了口酒,想起自己在银川做驿卒的美好时光。
那是天启年间,银川驿站里常年有酒有肉,李自成每天劈柴养马喂马掏马粪,闭眼就睡,睁眼就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日子过得别提多带劲儿。
可是现在,他不仅要养活自己,还是还要养活十几万人马,每天睁开眼,十几万人的吃喝拉撒都靠他自己!
最要命的是,这群人还都是白眼狼,天天想着算计自己,如果一天不喂它们,就会反过来吃自己。
造孽啊!
“都怨朱由检!谁让你这贼娃子当年撤驿站!不撤驿站,老子也不会丢掉饭碗,不丢掉饭碗也不会去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