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4 / 5)

作品:《恶毒炮灰他不想万人迷(穿书)

你喜欢霍云臻吗?

叶白华问自己。

他不知道,他处境艰难,前有狼后有虎,总有人至他于死地,哪怕成为那些人看不起的“戏子”,那些人也不打算放过他。

他哪里知道什么是喜欢?

但是……霍云臻……是不一样的。

一直以来,叶白华都把这个世界的人分成两类。

要害他的,和不要害他的。

前者是仇敌,后者……后者是什么都无所谓。

叶白华一开始,将霍云臻放在了后者里面。

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霍云臻就被他从后者里面拿了出来,但是还能往哪里放?往前面放,肯定是不合适的。

只能放在手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一边。

从此,他的世界里,有了第三类人。

那霍云臻喜欢他吗?

毋庸置疑。

霍云臻对他的喜欢,实在是太明显了,光是霍云臻直截了当的喜欢就不知道多少了,还有那些暗示的话语,那些玫瑰花,那些礼物。

他曾觉得这是种困扰,现在只觉得当初的自己可能有些毛病。

可是,他对得起霍云臻的这份喜欢吗?

论身份,他是叶家弃子,叶家明里暗里想弄死他,霍云臻是霍氏总裁,天之骄子;

论性格,看看霍云臻身边围绕的那些人,看看参加完那个真人秀之后有多少人梦想是霍氏,就知道霍云臻他多么招人喜欢,但是他呢?他是什么鬼玩意,他自己还不清楚吗?他就不是个正常人,不过是给自己套上了个正常人的面具罢了。

论来论去,他有那一点配得上霍云臻?

这张脸吗?

可在他眼里,霍云臻远比他相貌好。

他这种人,真的配拖着霍云臻那么好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