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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零章 土地制度(2 / 4)

作品:《诡三国

可以说,河东卫氏的触角,涉及到了整个民生的方方面面。

除了这些在城池之内的街道店面商铺之外,还有最重要的一块就是土地和坞堡,河东卫氏在这一块区域上,共有六座大小的坞堡村寨,最大的竟然有千余人,一些小的也有几百,以此控制着周围土地农户……

斐潜不由得啧啧出声,要不是贾衢本身就是河东士族,哪里会了解得如此之多?

想当初在襄阳的时候,黄氏包括黄氏隐院在内,也就是仅仅四个村堡而已,而且还相距较远,规模也没有达到卫氏这样的程度。

土地啊……

斐潜在将视线投入到平阳一片开阔的土地之上,幸好现在汉室衰微,有些东西顾不太上了,想自己在这里侵占平阳旧城的土地,这如果在汉天子强势的时候肯定会被喷得一个半死,虽然平阳侯已经消失了,那么自然这些土地所有权是属于皇帝的。

自己未得皇帝允许,擅自开垦种植,呵呵……

不过现在一个是这一片土地经历过胡人的洗劫,已经荒废;第二是现在汉室自己那还有心思管这等小事?

最重要的是,自己需要这一片土地,否则怎么做屯田?粮草怎么来?

这一次俘虏的白波,斐潜准备杀大放小,要留着,此一时彼一时,情况不同,自然采取的策略也要不一样。

土地制度,斐潜真的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春秋战国时期,采用的是井田制。“启土作庸”,井田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按爵位高低赐封给诸侯及卿大夫的土地。受封者对于井田只有使用权而无私有权,不能转让或买卖,“田里不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