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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 / 2)

作品:《我是猫

主人家的院子是用竹篱笆围成的,这在我描述“绕墙”运动时曾经提到过。不过希望大家明白,若以为在这竹篱外面,有什么紧挨着主人家的邻居,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房租很便宜,但是你也不要指望苦沙弥会愿意和什么朋友做邻居,建立亲密的关系,只隔着一道墙往来。否则苦沙弥就不是苦沙弥了。在竹墙外面有块空地,大约三四丈宽。空地的尽头有一些扁柏,约有五六棵,看起来非常茂盛。主人家的走廊正对着一片树林,十分繁茂。不禁让人觉得,主人是位隐士,与无名的猫相伴,安然度日。透过扁柏的枝头,你可以看见一座公寓的屋顶,那是“群鹤馆”。可见,与我所说的相比,扁柏的枝头要稀疏一些。

表面听来,这个公寓有个雅致的名字,但事实上,这所公寓廉价得很。不过要想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住在这个公寓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么个廉价公寓竟然也可以以“群鹤馆”为名,那用“卧龙岗”来称呼主人的居所也就理所当然了。横竖名字是可以随便取的,越是唬人越好,反正也不用纳税。这块四五丈宽的空地沿着竹篱笆向东西两方延伸,在七八丈远的地方拐向北面,形成一个直角,卧龙岗就被其围了起来。正是这北面,后来成了祸乱的源头。原本,屋子北面都是空地,一片一片地连在一起,从两面将主人家的房子包围了起来。就算是在我眼中,这大片空地也够愁人的了,更不要说卧龙岗的主人。乍看起来,南面还是不错的,毕竟长着扁柏呢。至于北面,倒也长着些梧桐树,约有七八棵。这些梧桐的树干很粗,估计直径差不多有一尺。如果是在木材店的老板眼中,这些肯定是值钱的好东西。不过遗憾的是,就算知道这些树值钱,只是个房客的主人也不能做什么。因此,我十分同情他。

有根梧桐树枝曾被学校的杂役前几天砍走了,结果下次来时,这家伙就穿了双用桐木做的木屐。即便无人和他搭话,他还是自顾自地吹嘘道:“看看这木屐,材料就是那根树枝。”这个家伙,真是奸诈。无论是对我来说,还是对主人一家来说,这些梧桐树都带不来一点儿好处。古语有云“怀璧其罪”,这里的情况差不多,虽然守着值钱的梧桐树,但依然过得困窘,这就是所谓的“捧着金碗要饭吃”。不过愚蠢的倒不是我和主人,而是川兵卫,他是主人的房东。除了收租,对于梧桐树“快来砍我!快来砍我”的呼唤,房东毫不理会。我和川兵卫素无仇怨,所以对他的坏话就说到这儿吧。下面回到正题上,我要给大家说件有意思的事,听完这事,各位就明白为何说北面是祸乱的源头了。可是,这事出我的嘴,入你的耳,万不可让主人知道。

这块没有墙的空地十分不方便,这也是它最大的弊端。因此,吹来的大风随意乱刮,将东西吹得满地乱跑。而且无论是何人都可以任意从这片空地上穿过,无须+禀告任何人。只是说它“自由”,似乎尚且不够。实际上,要想明了事情的起因,必须追溯它的源头。只有明了它的因由,医生才能正确施药。所以,请诸位听我从主人刚搬来时娓娓道来。如果是在夏天,风在这块空地上吹过,既凉爽又舒服。至于他人可以随便来去,这倒也没什么关系,主人只是个教书先生,家里没什么钱,也就不怕被偷。所以,对主人家来说,根本不需要什么墙、篱笆、梅花桩、鹿角桩。不过在我眼里,这恐怕得取决于空地对面是些什么东西,是什么人?或是什么动物?所以,要先对对面那些君子们的品格进行查证,才能解答这个问题。现在就以“君子”来称呼他们,未免太莽撞了,毕竟还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人还是动物。不过基本上,这么称呼是不会错的。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即便是那些小偷,也可以称为梁上君子。不过与这些梁上君子相比,现在我们所说的肯定截然不同,至少他们不会将警察给招惹来。可是在数量上,他们却着实不少,简直不可胜数。

其实,对面是一所私立中学,名叫“落云馆”,一共有八百君子。为了对这些厉害的君子加以培养,这所学校每月收取一定学费,大概是两元钱。如果仅从学校名上来看,在很多人眼中,这里的学生恐怕都是些风度翩翩的君子。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这就像群鹤馆飞出真白鹤,卧龙岗没有猫一样不可信。在学者或老师中,尚且有像苦沙弥这样的疯癫之人,这点大家想必已经十分清楚,那自然也应该明白,在落云馆中,并非所有人都风度翩翩。至于那些对此表示怀疑之人,大可在主人家里待上三天体验体验。

像上文叙述的那样,在主人刚搬来这里时,那些落云馆的学生常来这块没有围墙的空地上。并且像车夫家的大黑猫一样,在那片桐树林里随心所欲地做些什么,可能是聊天,也可能是吃带来的饭,还可能是在矮竹丛中来回滚动。然后,就会有很多垃圾被留下来,例如什么竹叶、旧报纸,这都是用来包饭的,还有什么破鞋、破木屐。反正一般情况下,那些破烂东西都被扔在了这儿。无论对于何事,主人都不大在乎,所以根本没有理会此事,更别提抗议了。他为何会这样呢?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还是因为知道了也不想管呢?我无法确定。只是这些君子在学校待得越久,接受的教育越多,其行为反倒离君子越来越远了。

自北向南,他们一点点地开始对这块地方进行侵吞。或许我不应该用“侵吞”这个词,毕竟有失这些君子的体面。不过除此之外,再没有哪个词比它更合适了。他们从桐树林又扩张到了柏树林,就好像那些牧民一样,追逐着水草的脚步。主人家的客厅正对着柏树林,因此按理来说,能这样做的那些君子必定胆子很大。不过没过多久,也就一两天,他们的胆量竟然更上了一层楼。不但离客厅正面越来越近,甚至还在对面大声高歌。可见,教育真是具有骇人的影响力。我已经想不起来他们唱的是什么歌了,只记得那歌十分喜庆、通俗,和那种31个音组成的和歌截然不同。这可把我家主人吓了一大跳,不仅如此,就连我都不禁侧耳细听,折服于他们的艺术。不过要知道,有时“折服”和“讨厌”并不是全然对立的,想必诸位能够了解。所以此时,两者恰好混合在了一起,真是出人意料。直到今天,此事还让我觉得十分可惜,估计主人也深有同感。

后来,迫不得已之下,跑出书房的主人对他们大喊道:“快点儿滚出去,离这儿远点儿,这不是你们的地盘。”就这样,他们被主人赶了两三回。不过只是这点儿小事,这些具备“良好教养”的君子当然不会屈从。赶一回又来一回,回来就大声说话或唱歌,而且那歌也都是十分吵闹的那种。与大部分人相比,说话时,这些君子也别具一格。什么“你这小子”“你妈的”不离嘴。据说,在维新前,这种话是专属于武士的仆人、随从、搓澡工们的。可是到了如今的二十世纪,这种话反倒成了那些受教育的君子们的语言,而且是唯一的语言。在一些人眼中,这种现象就和今天受欢迎的运动差不多,要知道在过去,对于运动,大部分人都抱着轻视之心。

主人再次跑出书房抓住了一个人,这是个最擅长使用那种语言的君子。主人对他斥责道:“你为何闯入我的地盘?”听见这问话,那些什么“你这小子”“你妈的”的“高雅”语言立即被这位君子抛到了脑后,他的回答颇为下流,竟然说什么把这当成学校的植物园了。于是,他在所难免地挨了主人一顿训斥,然后就被主人放走了。这个“放走”听起来有些滑稽,简直和小孩儿放走玩够了的乌龟差不多。实际上,主人生拉硬拽着人家的袖子,给人讲了好一通大道理。按他原本的预期,经过这次教训,这些人肯定会长点儿记性。然而事实上,现实完全不符合他的预期,其实这种情况从女娲氏时期就屡见不鲜。这也就意味着,主人的说教完全失败了。从那以后,他们开始变本加厉,情况愈加不妙,教育的影响愈加明显。有时他们会经过院子北边,有时甚至会穿过院子前门,或者故意将前门推开弄出响声,给主人造成误解,以为有客来访。结果没想到却听到从桐树林那边传来的一串嘲弄的笑声。面对此种情景,我家主人也知道根本无法应对。于是,他钻进书房写了一封信,收信人是落云馆的校长。在信里,主人的态度十分谦恭,并且恳请校长,对他们的学生稍加约束。后来这位校长回了一封信给他,态度十分认真。并且在信里表示希望主人再忍耐几天,等过几天在那建堵墙,问题就解决了。果然,没过多久,在主人家和落云馆中间,两三名工人花费半天时间就建了一道四方格的竹篱笆,大约高三尺。对此,主人欣喜不已,认为终于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然而实际上,只依靠这么简单的措施就想改变那些君子的行动,不得不说,主人真够愚蠢的。

也许,最有意思的活动就是耍弄人了,我虽然是一只猫,但为了取乐,也常常会耍弄家里的小姐们玩儿。因此,对落云馆的那些君子来说,以耍弄愚蠢的主人为乐,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而且相较之下,估计只有被耍弄的人才会不满意这种行为吧。要想满足这种耍弄人的心理,必须具备两个必要因素:其一,被耍的人决不能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其二,在数量和力量上,耍弄人的必须比被耍的要厉害得多。主人前几天去了动物园,回来后曾多次提起一件事,并不断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情。倾耳细听,原来是他看见一只狗和一头骆驼争吵。据说,那条狗不断地在骆驼周围来回跑动,像一阵猛烈的风一样,并且在跑动的同时还大声吠叫。至于骆驼,却鼓着驼峰若无其事地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一下。那只狗狂叫也好,来回折腾也罢,骆驼就是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最后,那只狗也只能无趣地偃旗息鼓。主人还对那头骆驼进行了讥讽,认为这种动物非常迟钝。实际上,就耍弄人这件事来说,这个例子再合适不过了。就算对方对耍弄人十分擅长,但你只要像骆驼一样泰然自若,对方肯定会无功而返。同样会无功而返的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力量上,被耍弄人比耍弄人的要厉害得多。如果是这样,一旦你对它起耍弄之意,必定会被撕成碎片,自然就没法儿耍弄了。所以综上所述,要想让耍弄人成为一件愉快的事,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能实现,那就是虽然被耍弄人被你激怒了,但他对你却无能为力的时候。

为何说这是件愉快的事呢?原因有很多。首先可以打发无聊的时间。在无聊的时候,人们闲得发慌,甚至会为此去数自己的胡子。据说,因为无聊,为了打发日子,有些监狱里的犯人每天都在墙上画三角形,画完一个又一个,循环往复。可见,在这世上,对人们来说,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无聊。如果想要活得愉悦,必然要有什么事对人们进行刺激,使他们兴奋起来。事实上,耍弄人的实质就是一种娱乐,能够刺激人们。而所谓的真正刺激,必然会引起对方的怒火、急躁或尴尬。所以在古代,只有两种人嗜好用耍弄人来取乐。一种是那类极为悠闲的笨王爷,这种人对他人的感受从不会顾惜。还有一种就是那类头脑单纯、精力过剩的年轻人,除了整天找乐子之外,他们几乎无事可做。

当然,也有些最简单的方法可以用来证明自己优势,例如什么杀人、故意伤人、诬陷人,都是不错的选择。使用这些手段后必然能够证明自己的优势,但这些手段的直接目的却是杀人、故意伤人和诬陷人。所以,如果既想证明自己的优势又不想害人,最好的选择无疑是耍弄对方。要想证明自己厉害,多少要给对方造成些伤害,否则就没有说服力。倘若只是想象而不敢让其变成现实,尽管内心不想要冒险,但乐趣一定会大打折扣。人是一种充满自信的动物。即便在无法自信时,也会自欺欺人。因此,为了证明自己可信可靠,总是想依仗自己的力量来压迫他人。而且,越是那种蛮横自卑的蠢货,想要这样做的欲望就越强,恨不得不放过一个机会。就好像那些擅长柔道的人,在面对他人时,总是想将对方摔倒,道理是一样的。总会看见一些在柔道上不入流的人在街上转悠,之所以他们会这样,就是因为这些人在企图寻找不如自己的人,哪怕一个也好,以便于证明自己的能力。就算是门外汉,他们也无所谓,只要能被他们摔倒就可以了。另外还有很多其他原因,说来话长,在此就不赘述了。如果诸位还想知道,大可以来我家求教,随时奉陪,但要记得带盒松鱼干。

综上所述,推而论之,在我眼里,除了山上的猴子,最适合被耍弄的人就是学校里的老师。我在这里将学校的老师和山上的猴子等而论之,似乎对老师有点儿不太尊敬。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他们如此相像呢。山上的猴子如果被抓到,人们就会拿锁链锁住它,就算它再如何挣扎愤怒,也无法对人类造成伤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而对老师来说,他的薪水就相当于锁住猴子的锁链,所以就算你再如何耍弄他,他也不会为了报仇去辞职,所以这样形容是没什么关系的。所以,主人虽然没有就职于落云馆,但他到底是老师,也就最适合被耍弄了。而且他这个人十分规矩,所以这事简直轻而易举。而落云馆那些年轻的学生十分清楚,要想证明自己的厉害,以耍弄人的方式证明再合适不过了。这种要求也很正常,再加上他们受过的教育,所以他们完全有权利这样做。他们的头脑和身体是那么活跃,如果不用来捉弄人,那就太可惜了。他们总是在十分钟的休息时间里无所事事,再加上上述原因,自然要以耍弄人为乐。至于主人,则是他们耍弄的主要对象。这事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无可厚非的。因此生气的主人自然是愚蠢和没眼色的。接下来我就向诸位叙述一番,看看主人是怎样被落云馆学生耍弄的,再看看主人是怎样没眼色的。

想必大家对方格篱笆都有所了解,这是一种墙,很通风,也很容易建造。通过那些方格,我完全可以自由进出,所以对我来说,建不建这道墙都是无所谓的。不过对落云馆的校长来说,之所以要请工匠建这种方格篱笆,当然不是为了我这只猫,而是为了他们学校教出来的那些君子。这种想法十分合理,因为对人来说,无论这种方格篱笆建得多么透气,都是不可能钻过去的。这些只有四寸大小的格子是用竹子编造的,要想让人从中通过,就算中国魔术师张世尊在此,估计也是不大可能的。所以如果是人面对这篱笆,它身为墙的作用自然能得到发挥。怪不得在看到这面墙时,主人会如此欣喜地大叫:“太好了,这样问题就解决了。”不过主人的理论却有个很大的漏洞。首先,在主人的设想中,以为这面墙是不可翻越的。然后,他又从这点出发,认为既然有了可以区分界限的墙,就算它十分鄙陋,这里的学生也不可能再越界过来,自己也就可以放心了。就算这种想法不成立,还有人企图闯过来,主人觉得这不大可能。因为他认为,就算这年轻人再如何瘦弱,要想钻过那墙上的格子,也是不可能的。不得不说,他的这种判断十分草率。当然,那些人只要不是我们猫类,自然不能从格子钻过来,就算他们有此企图,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如果是从篱笆上面翻过来呢?这不过是小事一桩,甚至可以当作一项运动来做。

果然,墙虽然建好了,可是第二天,那些学生却一如既往地还是从北面翻了过来。不过这次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主人家客厅的正面也就幸免于难了,这和以前有明显区别。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如果遭到追击,他们需要一点儿时间逃跑。所以,他们将逃跑所需的时间事先计算好,然后,他们的活动只局限于那些不会被捉到的安全的地方。这样一来,因为主人总是在东边屋子待着,自然就看不到他们的所作所为了。要想对他们在北边空地上的举动有所了解,只有两个办法:其一,通过侧门,向相反方向直走,然后拐个弯,自然能将对方的一举一动一目了然;其二,跑到厕所去,通过厕所窗户向外看,也能将对方的动作尽收眼底。不过如果选择第二种方法,虽然可以清楚地看见对方的所作所为,但除了隔着窗户大声斥责外,并没有办法追击他们。那如果选择第一种方法呢?主人的脚步声就会被对方听见,这样一来,他们就有时间再翻回自己的领地了。这简直和偷猎船公然开往海狗歇息地没什么区别。

为了监视他们一直待在厕所里?主人当然不会如此。那一听到响动,就从侧门跑出去?主人也不愿意。如果真想抓住他们,除非主人将老师的工作辞掉,然后一门心思只干这事。这样看来,主人处于被动之中。如果是在书房里,那就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如果是在厕所里,那就只见其人又无可奈何。于是,洞悉了主人情况的敌人开始这样做:如果发现主人是在书房里,他们就故意大喊大叫,并说些坏话,以便使主人迷惑,分不清是哪儿发出的声音。乍听之下,很难分辨出是来自墙内还是墙外。一旦主人出来了,他们就立即逃走或翻到墙外去,完全不理主人。如果敌人发现主人去了厕所——厕所这个词显然不大文明,但从刚才开始,我就反复提及,希望诸位理解,这并非我本意。对我来说,这并非什么荣耀的事,反而十分丢人。我完全是逼于无奈,要不然就不能很好地叙述此次战争了——就故意跑到桐树林那儿,将自己的身影暴露在主人面前。如果主人生气地在厕所里发出大声地斥责,就连周围邻居都会被吓一跳,但这些君子却也不会惊慌,他们会十分镇定地返回自己的地盘。

对主人来说,这些学生的做法让他十分为难。当他看到敌人入侵时,就拿起手杖跑出去,可面对的却往往是已经空无一人的院子。当他确认院子里没人时,通过厕所的窗户又总能发现一两个入侵者。主人就这样被不停地来回折腾,一会儿去后院,一会儿去厕所,一会儿又从厕所跑到后院。这种情况可能就是所谓的“马不停蹄”吧!更有甚者,我已经分不清主人的主要工作到底是老师,还是应对战争了,而且主人的怒火也终于达到了顶点。于是,他便弄出了以下风波。

大多数风波往往都是因为上火引起的。所谓“上火”,如同表面意思,就是火往上升。无论是盖伦还是帕森斯[85],甚或是固执的扁鹊,恐怕都会同意此点。至于上升到何种程度,却是不好说的。到底是怎样上升的,也很难解答。还有在上升的究竟是什么,也很有争论。按照欧洲旧说法认为,在人的身体里,循环运行的有四种液体。这四种液体一是怒液,二是钝液,三是忧液,四是血液。怒液上升就会生气,钝液上升就会反应迟钝,忧液上升就会心情忧虑,血液上升就会令人壮实。不过后来,前三者随着人类知识的发展消失了。现在,在人类身体里循环运行的只剩下了以前的血液了。因此,我认为,如果说谁上火了,肯定和他的血液脱不了干系。而且对每个人来说,血液的多少是有定数的。不过因为性格等关系,多少会有些误差。但从大体上来看,每个人拥有的血液差不多都在五升半左右。所以可以想象,这五升半的血液一旦集中到一个部位,这部位必然异常活跃,缺血的其他部位则会变冷。这就好像警察局被烧时,你在街上无法发现一个警察时一样,因为他们全都集中到警察局去了。这在医学里就可叫作“警察上火”。

要想将这种上火的症状医治好,只要让血液重新回到其他部位就可以了。所以,必须先降火。至于降火的方法,那是十分多的。例如我家主人的父亲,老爷子生前常在头上放块湿毛巾,并将放入被炉里的双脚烤热。这种方法正符合了《伤寒论》中的理论,正所谓“头冷脚热正是益寿祛病的表现”。所以,要想长寿,最好每日都在脑袋上敷块冷毛巾。倘若不喜此法,和尚们的方法也可一试。据说,很多四处游荡没有住所的和尚都会躺在树下的石头上休息。所谓的“宿于树下石上”正是如此。他们之所以会这样做,并非是为了苦行,而是为了降火去热。这种巧妙的方法来自禅宗六祖,是他在舂米时想出来的。在石头上坐着,臀部自然会感觉冰凉,火气自然就降下去了,诸位大可一试。这是一种不容怀疑的自然规律。不过虽然降火的方法有很多,但让人上火的方法至今却鲜见,着实可惜。

在普通人眼中,上火无疑会损害身体。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例如上火对某些职业的人来说,就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他们就会一事无成。在这些人中,诗人是最需要上火的。不上火的诗人简直就和没有煤的轮船差不多,他们会日渐沦落为一事无成的平常人,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再也没什么作为。另外,所谓的上火也可以叫作发疯。不过说人家不发疯就不能养活自己,显然不大好听。所以,所有诗人就给这上火起个了玄妙的名字,叫“灵感”。之所以要这样叫,就是为了蒙蔽社会。然而事实上,其本质依旧是上火。这种上火在柏拉图口中叫“神圣的发疯”,但这不过是一种吹嘘罢了。就算它再怎么神圣,依旧是为人所不睬的发疯。所以还是称它为“灵感”吧,就像新发明出来的药一样。对诗人们来说,这或许更好些。不过不能忘了,实际上,它依旧是上火,就好像实际上是山药做成了鱼糕、一寸八分的朽木雕成了观音像、乌鸦肉做成了鸭肉面、马肉做成了牛肉锅一样。

如果从表面来看,所谓的上火只是暂时的发疯。因为是暂时的,所以不需去巢鸭精神病院生活。不过要想让自己暂时上火,这可是件难事。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个长久发疯的人,但却很难找到一个只有在拿笔对着稿纸时才发疯的人。就算是无所不能的神明,也很难创造出这样的人,哪怕一个都不行。既然如此,我们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了。因此,从古到今,学者们为了寻找上火或降火的方法可谓费尽心力。

有人根据“食用涩柿子会导致便秘,一便秘,火气自然就上去了”的理论判断,只要每天吃十二个涩柿子,灵感自然就来了。与此同时,还有人认为,要想上火,就得在热水中喝点儿酒。于是,他就跳进了浴缸里,手里还拿着热好的酒壶。而且此人还认为,在这个方法不管用时,可以将葡萄酒倒进澡盆里烧开,然后跳进去,这样准保管用。不过可惜的是,因为没钱,此人还没有试验这个办法就死了。为了激发灵感,还有一种人想对古人加以效仿。依据是一种“要想得到和某人相似的心态,只需对此人的举止神态加以模仿”的理论。例如对喝醉酒者那种啰唆的样子加以模仿,不知不觉间,人就会变得像真喝多了一样。又例如倘若能坚持一炷香的时间来坐禅,慢慢地就会觉得自己好像真变成了和尚一样。有些著名诗人已经有了“灵感”,所以,要想上火,只要对这些人加以模仿就可以了。我知道,在构思文章时,雨果[86]会在快艇上躺下。可见,要想上火,只要躺在船上仰望天空就可以了。据说,在写小说时,史蒂文森[87]是肚皮朝下趴在床上的。所以要想上火,只要写作时趴在床上就可以了。不同的人想出的方法也不同,虽然什么样的都有,但是真正成功的还没见着。可见,要想主动使人上火,就眼下的形势是很难实现的。不得不说,这十分可惜,但也无可奈何。但我相信,随着人文的发展,灵感的激发有一天可能会变得很容易,我由衷地希望这一天尽早到来。

我就上火这一点说得已经够多了,所以现在言归正传。在大事发生之前常常会发生些小事,任何大事都是如此。不过从古到今,很多史学家都有个毛病,那就是只记述大事,反而将小事忽略了。我家主人之所以会弄出大事来,都是因为每遇到一件小事,他的火气就更厉害一些。因此,要想弄清主人的火气是如何升高的,我就必须按照事情的发展,一点点道来。如果弄得不清楚,主人没准儿会遭到世人的蔑视,认为他上火并不属实,只是虚有其表。上火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怎么也值得人们夸赞一声“厉害”吧?否则,岂不令人沮丧?我下面要说的不管大事小事,都未必是能为主人增光的。既然如此,至少在上火这方面,要证明主人是名副其实的,是比别人厉害的。因为在其他方面,主人没什么可值得向他人炫耀的。如果在上火方面,我也不吹捧他一番,那就没什么值得写的了。

聚集在落云馆中的敌人近来发明了一种达姆弹。每堂课间有十分钟休息,每当此时,他们就会用炮火轰击北边的空地。有时放学后,他们也会如此。一般情况下,他们把这种达姆弹称之为球,此炮弹的发射装置颇大,样子和厨房里用来捣东西的棒子有些相像。他们总是冲着主人家的领地随意发射。不过虽称它为炮弹,但要想用它击中整天待在书房里的主人,那是不可能的。因为它的发射点毕竟有些远,是在落云馆的运动场那儿。所以,这点大可放心。不过实际上,对方即使知道发射点太远,但这依旧是个很好的战略。据说,海军曾在旅顺战争中立下大功,他们使用的正是一种间接的射击。由此可见,虽然那些球打到了空地上,但也未必就不会奏效。更何况,所有敌军在打出一球后总是会发出“哟”的一声大喊,很有威慑力。因为这样的惊吓,主人手脚里的血液不停倒流,这些血液在他恼怒到顶点时自然上升。可见,敌人采用了一种非常高明的手段。

据说,古希腊有个作家,名叫伊索克拉底斯。他的脑袋和大部分学者、作家一个样,都是光秃秃的。为何会如此呢?显而易见,这些头发因为营养不良,已经丧失了生长的活力。一般情况下,学者和作家的脑袋都是光秃秃的,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经常用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大部分都生活困窘。所以,身为作家的伊索克拉底斯是个秃头,这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他的脑袋光秃秃得像金橘一样闪亮。他的脑袋不是时而秃时而不秃,而是一直都是光秃秃的。有一天,这家伙又顶着他那光秃秃的脑袋走在大街上,烈日的阳光照在他的头顶,使他的脑袋从远处看来也亮闪闪的。然而,这时却出现了差池。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他的脑袋那么亮,被人当成目标也很正常。这时正好有只老鹰飞到了伊索克拉底斯的头顶上,定睛细瞧,还有它的爪子上还抓着一只刚被逮住的乌龟。如果是作为食物,乌龟、甲鱼肯定是极美味的。不过麻烦的是,它们从希腊时期开始身上就有一层硬壳。因此,就算再美味也没用,要想品尝它们是很困难的。有一道名菜,是将带皮的大虾直接烘烤。不过直到今天,也没见过将带壳的乌龟直接做成菜的,更别提当时了。因此,就算老鹰的经验丰富,要想将这带壳的乌龟处理好,同样十分困难。

这时,老鹰从很远的地方就看见地面上有个亮闪闪的东西。老鹰不禁想:“好机会!把乌龟砸到这个亮晶晶的东西上,说不定乌龟壳就碎了。这样,我就可以下去大快朵颐了!”于是,这只老鹰就瞄准这位作家的脑袋,直接将乌龟从高处扔了下去。不过遗憾的是,与这位作家的脑袋相比,乌龟壳可要硬得多。于是,被击碎的反而是作家的脑袋。就这样,著名的伊索克拉底斯死了,真是可怜!抛开这些不论,这只老鹰的想法却颇值得玩味。它为何会将乌龟扔到作家的脑袋上呢?是故意而为之,还是真将其当作光滑的石头了呢?落云馆的敌人是否可以和这只老鹰相比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要因上个问题的答案而异。

与伊索克拉底斯的脑袋相比,主人的脑袋没有那么亮。至于那些十分有名望的学者们的脑袋,主人更是无法与其相提并论。主人的书房虽然只有六叠大,但好歹他也整天待在里面,而且在他面前总是放着一些颇为高深的书籍。因此,还是应该把他和那些学者、作家算作一类,这就说明他并非没有变成秃子的资格。所以,即便现在,他还没变成秃子,但我相信,这种命运在不久之后必然会落到他的头上。从这方面来看,落云馆的学生们在发射达姆弹时竟能对准这个头,可见这种战略极为符合时宜。倘若能够连续两星期,他们都采用这种战略,那么因为气恼和害怕,我家主人的脑袋必然会营养不良,从而也变成光秃秃,就像金橘、茶壶和铜锅那样。如果能再持续两星期,那么就算是金橘、茶壶和铜锅,恐怕也会被打烂、击穿、撞裂。这种结果显而易见,恐怕只有这位苦沙弥先生会看不清,甚至还想跟敌人一决雌雄,并为此想尽一切办法。

像往常一样,有天下午我又跑到走廊上,然后睡了个午觉。结果在睡梦中我变成了只老虎,并且对主人下达命令,让他把鸡肉拿来。主人答应得十分痛快,并且立即去执行,看起来诚惶诚恐。

这时,迷亭到访,我对他说:“你去雁锅店给我买份大雁去。”

“要想让大雁更美味,吃的时候得配上酱菜和咸饼。”迷亭像往常那样胡扯道。

为了吓唬他,我故意张口发出“哼”的一声。转瞬间,他的脸就白了,连忙说道:“这可如何是好?山下的雁锅店已经打烊了。”

“既然如此,你去西川店买点儿牛里脊回来凑合吃吧,一片就够了。你最好快点儿,要不然就等着成为我的腹中餐吧。”我说道。听见这话,迷亭拉起长袍,赶紧跑向了外面。

那时,整个走廊都被我那突然变大的身躯占满了。正在我等着迷亭的当儿,就被整个房子突然发出的巨大声响给惊醒了,真是可惜了那块来之不易的牛肉。之前在睡梦中,主人在我面前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可这时,他似乎已经成了另一个人。他突然从厕所蹿出来,猛地踹了我一脚,正好踢到我的肚子上,这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紧接着,他穿上家常木屐从旁门那儿飞快地跑向了落云馆那边。刚才睡梦中我还是老虎,此时却变回了猫,仔细想来,我觉得既好笑又羞愧。不过很快,这个美梦就被我抛诸脑后了。一方面是因为主人那骇人的气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踹向我肚子那脚着实不轻。一阵阵疼痛袭来,我一边忍受一边想:“主人既然亲临,怕是要有好戏上演了。”于是,我紧紧追随主人的脚步,来到了后门。

紧接着,主人的一声大喊传来:“抓贼!”然后我看见方格的篱笆上有个年轻人正在跳向外面。这个年轻人大概十八九岁,看起来颇为壮实,头上还戴着学生帽。“哎呀!来不及了。”我心想。然后看见那年轻人竭尽全力地朝前奔去。主人之前的一声“抓贼”似乎颇为见效,他也意识到了这点。于是,又一叠声地喊道:“抓贼!抓贼!”并向前追去。不过要想追上敌人,主人必须跳过篱笆。可这样一来,主人自己也就有了小偷的嫌疑,因为他已经侵入了对方的领地。不过就主人的表现来看,他似乎一心想要抓到小偷,就算自己成了小偷也顾不得了。这和之前提过的主人上火有很大关系。于是,他朝着墙根一路猛追,没有任何要撤退的意思。后来终于到了关键时刻,只要再进前一步,他就能将那贼抓住了。然而这时,对面敌人突然派出了一位大将,此人长着一绺小胡子,样子颇为从容镇定。他们中间隔着一道篱笆,他与主人似乎在说着什么。倾耳细听,我才发现他们在争辩。

胡子先生说:“那是我们学校的学生。”

主人立马质问道:“学生?学生怎么会私闯民宅呢?”

胡子先生解释道:“他是有原因的,因为皮球跑到你家院子里去了。”

主人说道:“既然如此,那为何进去前不招呼一声呢?”

胡子先生连忙说:“今后我们会注意的。”

主人说道:“那就这样吧。”

按我原本的预想,这种争辩的场面应该颇为激烈。结果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而且采用的是一种散文式的和平方式,真是出人意料。虽然在来的时候,主人看起来气势汹汹,可是到了高潮部分,他竟然像从梦里的老虎变回现实中猫的我一样,总是这样草草了结。此事就是我说的小风波,将此事讲完,我就要按顺序对大乱加以叙述了。

在客厅里,主人正趴着思索着什么。我猜他是在想在面对敌人时应该如何防御。落云馆的操场上十分安静,我估计是都在上课的关系。不过还是有个声音非常清楚地传了过来,那是学校里某间教室正在教授伦理课。这悦耳的声音吐字十分清晰,倾耳细听,正是那位胡子先生在讲课。要知道在昨天,这位大将可代表过敌人跟主人展开过争辩。“……所以,公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国家都要讲公德,就我留过洋的亲身体验来看,法国也好,英国、德国也罢,都不例外。而且无论何人,哪怕是最下等的人,对公德同样十分重视。然而对我们日本来说,在这点上,与外国相比,远远不如,这着实可悲。在各位眼中,有人也许会认为公德是新近从外国传来的。但事实上,这种想法错得离谱。古人有言:‘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说白了,现在的‘公德’就是来源于其中的‘恕’。身为人,我有时也会想放声高歌之类的,但是,如果邻居在我读书时也如此的话,必然会打扰到我。所以,虽然为了使心里愉悦,我有心放声吟诵《唐诗选集》,但当无法忍受噪声的邻居在家时,我会控制我自己,否则就会产生羞愧之情。因此也奉劝各位,一定要遵守公德,千万别做那些会妨碍他人的事……”

这番话一丝不落地都进了正倾耳细听的主人耳朵里,当最后一句结束时,主人不禁呵呵一笑。我在这里要略微解释一下“呵呵一笑”的意思。在一位讽刺家眼中,这笑很可能表达的是一种讥讽。不过苦沙弥这个人,品格并没那么坏。或许与说他不是个坏人相比,说他头脑简单似乎更加合适。至于他为何会笑,其实纯粹是出于一种愉悦的心情。幸好伦理学老师对学生进行了这样一番深刻的教导,从今以后,达姆弹对主人就再也不会有威胁了。如此一来,他在一段时间里也就没了变成秃头的危机。而且就算短时间内,上火的病症不能痊愈,但是总会彻底恢复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他之所以会呵呵一笑,正是因为断定了自己以后的处境,既不用再在脑袋上顶个湿毛巾,也不用再把双脚伸进被炉里,更不需再担心夜里睡在树下石头上。虽然现在已经是二十世纪,但是在主人眼里,“欠债还钱”依然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对于刚才那位伦理老师的话,他自然会诚心聆听。

不过这位老师的话没过多久就突然停止了,似乎该下课了。同时,别的教室也结束了授课。紧接着,从刚才还紧闭着的教室中一下子冲出了八百雄兵,他们又叫又闹地飞快跑出了教室。那种气势简直堪比将一个一尺多的大马蜂窝给捅掉了。他们大喊着,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然后从教室各处跳了出来,窗户、拉门、角门,只要是能出去的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一场大乱就要开始了。

我们先来说说这群马蜂的阵势。在一些人眼中,这种战争根本就没有什么阵势,但这说法显然是错的。沙河、奉天、旅顺无疑是普通人提到战争时最先想到的地方,就好像战争不会发生在别的地方一样。至于说到爱好史诗的野蛮人,就只能想到拖着赫克托耳尸体的阿喀琉斯[88]在特洛伊城墙绕行三周,或者在长坂坡,燕人张飞将丈八长矛横起,将曹操百万大军喝退的事。如果只是联想,当然随个人心意,但如果只狭隘地认为这就是全部的战争了,那就错了。像这种野蛮的战争,大概只发生在上古愚昧时期。而今天已是太平盛世,那种野蛮行为绝无可能神奇地出现在日本帝国中心。事实上,没什么动乱会超出烧毁警察岗亭这种程度,因此大可以放心。所以,在整个东京,卧龙岗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八百雄兵的战争足可算得上是大战了。在对“鄢陵之战[89]”进行描写时,左式最先叙述的就是敌人的阵势。从古至今,善于记叙的作家没有不使用这一笔法的,已为惯例。所以,我要先对马蜂们的阵势加以描写,这就再正常不过了。

那马蜂们的阵势到底如何呢?有一队呈纵向排列地站在方格篱笆的外侧。这些人的任务似乎是想对主人加以引诱,迫使其进入战斗圈。敌人们吵闹不休:“他有投降的可能吗?”“不可能,不可能。”“坏了,坏了。”“他不出来。”“没法儿弄吗?”“能弄,能弄。”“大家一块喊两声。”“嗷!嗷!”“汪!汪!汪!”接着喊声一齐传来。炮队则占据在纵队右边的操场上,布好的阵地也颇为有利。有位大将手持大棒子,脸朝着卧龙岗已经摆好了架势。还有个人隔着三四丈站在他对面。另一个人站在巨棒大将的身后站着,同样脸朝卧龙岗。也就是说,这些炮手是呈一条直线面对面站着的队列。不过据说这并非是为了战斗,而且在练习垒球。对于垒球,我可是一窍不通,堪比文盲。不过我听说这游戏是从美国传来的,到现在,这项运动已经成为我国中等以上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运动项目。美国这个国家,总是能弄出些稀罕事来,所以把球当作炮弹用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大概它是出于好意才将这种骚扰邻里的游戏传到日本吧。或许这项运动在美国确实为一项竞技,不过它既然能对邻里造成妨碍,那充当炮弹也就没什么不可能的,不过是用法不同罢了。因为说法的不同,事物本来就是变化不定的。例如有人表面说是做慈善,但却行欺诈之实;有人表面说是灵感,但事实却是上火。所以,表面说是打垒球,但事实上却是想发动战争,这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在他人嘴里,这或许是普通的垒球。不过在我的叙述中,这垒球却是在特殊场合用来发动炮击战的必要武器。

接下来,我要对达姆弹的发射方法进行叙述了。首先,炮队排成直线一队;然后,达姆弹被其中一人握于右手,并向拿着大棒子的人扔去;最后,离手的炮弹快速地飞向前方,对面的人则要手持大棒全力将它击回。外人很难确定这达姆弹是由什么制作的,这东西像石头弹一样硬,而且很圆,是用皮革紧紧包住并缝制而成的。当然,最后也有没击中的时候,此时炮弹就会飞向远处。不过多数时候还是能被击回来的,炮弹与大棒接触时会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对患有神经性胃病的主人来说,这种厉害的炮弹很具威胁性,他的脑袋可扛不住。所以说,炮手们的工作做到这儿也就足够了。

不过在炮手附近却如云霞一般围着很多人,有的是围观者,有的是援军。他们总是在木棒击中炮弹时大喊大叫并大声鼓掌,嘴里有时还高喊着“好!好”或者“打中没”“中了”“害不害怕”“服不服”之类的话。如果只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可是他们为了达到攻击目的,每三颗被击回的炮弹至少会有一颗奔着卧龙岗的院子而去。虽然最近这段时间这种达姆弹制造得非常普遍,但价格依旧不便宜。所以,即便是参战的炮手,要想无限地得到炮弹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基本上每个炮队只有一两个炮弹。每射一次就浪费一枚,这样绝对不行,所以,为了将掉落的炮弹捡回来,他们专门成立了一个小队来做此事。如果炮弹落在了好地方,那捡回来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但如果炮弹落在了草地或别人的院子里,要想捡回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所以,通常情况下,他们会把炮弹打向那些容易捡的地方,以便节省力气。可与之相比,此时的情况却截然相反。他们的目的已经发生了转变,从游戏变成了战争。因此,那些炮弹大部分都打进了主人的院子里,当然,这是炮手们故意为之的。要想捡回落进院子里的炮弹,他们自然得进院子里来。那如何进院子呢?翻过篱笆当然是最简单的方法。可是,他们如果在篱笆那儿不停地叫嚷着,主人便只有两条路可选要么大发脾气,要么妥协投降。这样一番折腾下来,主人的脑袋除了越来越秃,怕是没别的结局了。

刚才敌人又打了一炮,达姆弹非常准确地越过篱笆打在了第二道竹篱上,发出的声音着实不小,而且连桐树的叶子也被打掉了不少。在牛顿的第一运动定律中,表明了“除非有外力施加,否则物体的运动速度不会改变”。如果只依照这个定律,那么在达姆弹运动时,主人的脑袋恐怕就要糟糕了,下场会和伊索克拉底斯的脑袋一样。不过万幸的是,在表明第一定律后,牛顿又表明了第二定律,即物体加速度的大小与受到的外力成正比,而且这变化发生在直线运动的方向。虽然定律的意思不太好理解,但可以看出来,正是因为牛顿的关系,那穿过篱笆撞破纸拉门的达姆弹才没有将主人的脑袋敲碎。

之后等了一会儿,院子里果然进来了人。说话声中夹杂着棒子敲打竹丛的声音传来:“在这儿?”“左边一点儿。”每次,为了捡回达姆弹而翻进主人院子里的敌人都会发出很大声响。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当然是为了达到戏弄主人的目的,如果来去时都悄无声息,那不就没有意义了吗?虽然达姆弹很不便宜,但是与之相比,更重要的是完成这个目的。实际上,如果他们肯悄无声息地去捡回炮弹,这是完全能够办到的。因为尽管离得较远,但是对于炮弹的落脚点,他们还是能知道的,只要听听打中竹篱的声音就一清二楚了。按莱布尼茨[90]所说,“空间是一种秩序,能够完成同在现象”。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一二三四出现时的顺序都是相同的。要想找到泥鳅,那就去柳树下;要想发现蝙蝠,那就应该在于月光下寻找;但如果找球就去墙根儿处,显然不太合适。不过那些常把球打进别人院子的家伙对这种空间排列已经习惯,所以他们眼里,球的位置自然一目了然。那他们为何还如此嘈杂呢?这不过是他们的一种策略,对主人的一种挑衅。

主人的抵抗一直很消极,但是既已到了如此境地,他不应战也不行了。之前,当学校伦理课的声音传来时,客厅里的主人洗耳恭听并心情愉悦。可是此时,他一下子就冲到了院子里,并将一名同学一把抓住了。这种战绩对主人来说确实很厉害,可当他低头向下看时才发现这不过是个少年,十四五岁的年纪。与满脸胡子的主人相比,称这少年为敌人可太勉强了。不过对主人来说,似乎已经很满足了,他态度强硬,直接将不愿认错的敌人拉到了走廊上。我在这里要将敌人的计策描述一番,这是很有必要的。

自从昨天在面对敌人时,主人展露出那样的气势,使敌人可以确定,今天他肯定也会亲临。如果他今天抓住的是一个大孩子,那事情就严重了。所以,为了保证安全,他们今天派来捡球的都是小孩子,刚上一二年纪的样子。而且,就算这些小孩子被主人抓住了也不会影响学校的名声,主人顶天就是啰里啰唆地讲番大道理罢了。从另一方面来看,主人若跟这些小孩子计较,则有失大人风范,反而折辱了自己的名声。就这样,敌人谋划了好一切,当然,对一般人来说,这计谋十分合乎情理。不过可惜的是,他们却忘了一点,那就是主人可和那些一般人不同。既然他昨天都已经亲自出马了,无疑表明他并没有那种常识。既然已经上火,原本一般的人也变得不一般了,原有的常识也都被忽略了。如果能意识到这一点,无论是谁,妇女也好,孩童也罢,甚或是拉车的、驱马的,都不会再以上火来自夸。

在上火方面,主人是个行家,即便面对的是不值一提的小孩子,他竟也会将其掳做战争的人质。显而易见,这个人质是值得同情的。他不过是大孩子命令来捡球的小兵,结果却恰好被敌人堵截,而且偏偏这位敌人还是上火的行家,没有常识的大将。于是,他甚至没时间翻墙,就倒霉地被强压在了廊下。见此情景,敌人再也忍不住了,他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战友受辱。于是,他们积极地翻过方格篱笆,穿过旁门,十二个人一起闯进院子里,在主人面前依次排开。在这些人中,穿着白衬衫的占了大部分,而且袖子都挽了起来。有的还把两条胳膊交叉在一起,有的则敷衍似的在背上披了块棉绒布,棉绒布经过多次浆洗已经褪了色。不过也不是全都这样,有个人穿着很时髦,穿着一件白帆布质地、上面有黑边、胸前花样外文也是黑色的外衣。不过仔细一看,无论是哪个,看起来都十分勇猛,似乎能一个打十个。此时他们已摆好架势,似乎在说:“我等乃新来此地者,原是丹波国矮竹山上之人。”这些人无论哪个,都是一身壮实的肌肉,我觉得与在学校上学相比,让他们去当渔夫或船长似乎对国家的贡献更大。他们此时的架势像是来隔壁救火的,所有人都光着一双腿,短裤高高卷起,简直像约好的一样。他们在主人面前站成一排,与主人对峙,双方谁都没有说话。时间慢慢流逝,双方互瞪的眼中杀气越来越浓。

“你们是干什么的?都是贼吗?”主人质问道,语气十分凶猛。他的鼻翼十分厉害地抖动着,那架势似乎是槽牙咬响了炮仗,怒火从鼻孔中喷射而出。在越后地方有种狮子舞,狮子的鼻子十分吓人,其制作大概就是以人发怒时的鼻子为模型的,否则肯定做不成如此样子。

听见主人的质问,一人答道:“我们都是来自落云馆的学生,不是什么贼。”

“骗人!落云馆的学生哪里会这样,招呼都不打就私闯民宅。”主人说道。

“不信可以看看我们的帽子,上面有校徽。”另一人说道。

“如果你们说的是真的,为何擅自闯入我家?恐怕那校徽也是假的吧。”

“球飞进来了,就掉在你家院子里。”一人答道。

“它怎么会掉进来呢?”主人接着问。

“反正就掉进来了。”有人答道。

“蛮横的家伙。”主人说。

“我们以后会小心,望您海涵。”一人说道。

“这就算完事了?我不知道你们这些来历不明的是什么人,就这样擅自闯进了我家院子,这么简单就想走?”主人说道。

“我们确实是学生,就在落云馆读书。”

“学生?落云馆?几年级的?”主人问道。

“三年级。”大家异口同声地答道。

“确实如此吗?”主人又问。

“确实如此。”大家再次一起答道。

“嘿,来个人!”主人突然转头冲着屋里喊道。

“来喽!”纸门拉开,埼玉县出生的女仆阿三探出头来应道。

“去落云馆叫个人来。”主人吩咐道。

“叫人?叫谁?”阿三问道。

“随便,来一个就行。”主人答道。

“哦。”女仆答道。不过因为院子的这番景象太过惊奇,再加上不明白为何这样做,以及事情的古怪走向,所以颇感为难的阿三只是一个劲儿笑,并没有立马行动。按照主人原本的预期,凭借着自己上火的本事,即将有一场大战要上演了。结果没想到的是,在听见自己的命令后,理应支持自己的仆人却没有立即行动,在对待此事时,反而态度随便,脸上还笑嘻嘻的。主人的火气愈发大了。

“不是告诉你了吗?随便叫谁来。无论是教导主任还是干事,甚或是校长,谁来都行。”主人气愤地说道。

“叫校长来……”看来,女仆知道的只有校长。

“之前就已经说过了,无论是教导主任还是干事,甚或校长,谁来都行,你听不明白我说的话吗?”主人质问道,怒火更加地盛了。

“谁都行?要是都不在,杂役行吗?”阿三问道。

“瞎扯!叫啥都不懂的杂役干什么。”主人大喝道。

“哦。”女仆敷衍了一声就出发了,看来她已经明白,事情到了此刻再没有转圜的余地了。不过对于自己为何要去,她还是一无所知。她是否会找来个学校打杂的工人呢?说实话,我对她颇不放心。不过没想到的是,这时,正门那儿恰好进来一个人,正是那教伦理的老师。他在座位上坐下,样子颇为镇定。主人立即用类似古戏文《忠臣藏》那样的语气与他谈论道:“方才,此等宵小私闯民宅,诚如所言,真乃贵校之学生乎?”在说这后半句话时,主人略带讥讽之意。

不过即使面对这样的话,这位伦理老师依旧泰然自若,将在院子里排成一排的雄兵挨个儿看了个遍,然后转头对主人答道:“确实都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我之前已经告诫过他们,不要做这样的事,成何体统。你们自己说说,为何翻进别人家院子里呢?”

身为学生,对老师到底是敬畏的,所以面对此问题,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像遭遇风雪的羊群般在院子角落里缩成一团,看起来颇为老实,没有任何人有什么出格的行为。

“如果只是球掉进我家院子里,这也很正常,毕竟我们家离你们学校很近,这是难免的。但是……太失礼了。如果只是翻个墙捡球,我也不会介意,但你们不该吵吵嚷嚷地打扰人呀。”主人说道。

“这话没错。虽然我也常告诫他们,不过这也没办法,谁让他们人数多呢……嘿,你们都听见了吗?以后千万注意。要想捡回掉进来的球,一定要先打招呼,再从正门进来,记住了吗?这学校不小,好多事都要人操心,无奈得很啊。不过运动对教育来说又是必须的,就算我想加以禁止,也是不可能的。但允许他们运动又会打扰您,真是抱歉,望您谅解。不过以后我一定告诫他们,要想捡球,打好招呼从正门进来。”伦理老师说道。

“既然您是一位如此讲道理的人,那一切都好说。球掉进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打好招呼再从正门进来就行了。既然如此,您就把这些学生带走吧。实在抱歉得很,还劳您跑一趟。”主人又像往常一样,和对方客气一下,草草结束了谈话。

然后,在伦理老师的带领下,这些来自丹波国矮竹山的雄兵们就回了落云馆,而且走的是正门。就这样,我所说的大乱就先到此为止。或许有人会嘲讽道:“这就是大乱?太不像回事儿了。”那就随他便好了,爱怎么嘲笑就怎么嘲笑吧。最多不过是,对这种人而言,这不是什么大乱而已。而且我描写的这大乱针对的是我家主人,和其他人则毫无关系。如果有人嘲讽道这是“虎头蛇尾”“草草收场”,那我就会提醒他们,一定要记住,我家主人的特点正是如此。如果有人说主人是个糊涂虫,竟然和十四五岁的小孩计较,我这个和主人一样的糊涂虫倒是支持的。所以在评论我家主人时,大町桂月才会说“他有些孩子气”。

从之前到现在,我已经一次叙述了小风波和大乱。接下来我要说的是,作为此事的结尾,这次大乱的一些后续影响。或许在一些读者眼中,我叙述的事都是胡编乱造的,但事实上,我是一只非常踏实的猫。无论是我说的一个字,还是一句话,都蕴含着巨大的哲理。不仅如此,如果将它们连起来读,还会发现它们开头和结尾既连贯又互为映衬。就算最初读它时不能聚精会神,认为其琐碎唠叨,但这种想法在读第二遍时就会得到改变,将其视为极其重要的劝诫,只有得道高僧才能将它讲出来。所以,原本你漫不经心的态度也会转变,绝不会像以前那样躺着或伸着腿一目十行草草看完。据说,每次读韩愈的文章时,柳宗元都会用蔷薇花泡的水先净手。所以,你们万莫敷衍了事,不要只借别人的书看一番便罢了,要自己掏钱来买我的书读。我接下来要讲的是大乱的后续影响,虽说是后续影响,但如果你因此就认为其乏味而放弃的话,只怕是要追悔莫及的。所以,还望您接着往下看。

我在大乱的第二天突然想去散散步,于是跑上了街。结果发现,金田老爷和铃木先生正在对面胡同拐角处聊天。两人是正好遇上的,铃木先生来金田家拜访,恰好金田先生出门了,于是他正要离开,哪承想,在回去的路上,铃木先生正好遇到正坐着车回家的金田先生。最近一段时间对我来说,金田公馆已经没什么稀奇的了。所以,去的也少了。因此乍见金田先生,我的心情还是不错的。而且我与铃木先生也已久未谋面,这次就从侧面再让我一睹尊颜吧。于是,下定决心的我迈着从容的步子来到了二位身旁。当然,关于他们谈话的内容,此时我已是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你要说我偷听,那可就太冤枉了,谁让他们正在说话呢,被我听见也是没办法的事。金田先生可是个“好人”,为了了解主人动向,他甚至派遣了探子。所以,秉持着公平的原则,在倾听他们谈话时,我倒还比较放心,认为他还不至于因此生气。如果生气了,那就说明他愿承认此原则。不管怎么说,这两位的谈话都落进了我的耳朵里。不过我希望大家明白的是,这话之所以会落入我的耳中,并非是因为我的意愿,而是它自己非要钻进来的。

“我适才去贵府拜访了,恰巧能与您在这儿偶遇,真是高兴。”铃木先生一个劲儿地低头行礼,看起来颇为恭敬。

“哦,是吗?确实够巧的,事实上,前段时间我就想见你来着。”金田先生说道。

“确实够巧的,您有何吩咐?”铃木问道。

“哦,也不是什么大事。这事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要想办成,还真就只能靠你了。”金田说道。

“您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尽所能。”

“嗯,这事……”金田正在思考着什么。

“如果不好开口,那您什么时候方便?我再来一次就是了。”铃木说道。

“也没什么,就是有点儿小事,既然你愿意帮忙,那就拜托了。”金田先生说道。

“您尽管开口,不用客气。”铃木答道,语气一如既往地恭敬。

“说到底,还是和你过去那个古怪的朋友有关,他叫什么?哦,好像是苦沙弥吧?”金田说道。

“对,是叫苦沙弥,他怎么了?”

“其实也没怎么,可是我这心啊,自打上次以后,就一直不大高兴。”

“您说的没错,这都怪苦沙弥太自负了。这个人一点儿都不识时务,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完全不自知。”铃木附和道。

“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听听那些狂妄之语,什么‘不为钱财折腰’,什么‘实业家有什么好的’。他既然如此不服气,所以我想给他点儿颜色瞧瞧。因此这段时间,我已经对他稍加整治了一番。但他这个家伙,真是固执得要死,出人意料啊!”金田先生说道。

“这个家伙,真是不识时务,一点儿不晓得利害。脸都被打肿了,竟然还逞强。他这个人啊,脾气就这样,怪得很。又太固执,根本不顾自己的利益。要想驯服他,还真不是容易的事。”

“哈哈哈,确实不容易。我想的办法可不少,最后为了教训教训他,我还找了一帮中学生。”金田说道。

“那有效果吗?这主意可不错。”铃木问道。

“那个家伙,估计这回要出丑了,应该很快就会讨饶的。”金田说道,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这可不错,他虽然自负,但只有他一个人,总会抵挡不了的。”铃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