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风流才子(2 / 2)

作品:《我同时穿越诸天万界

“去吧!”

两人匆匆离去,没有热闹可看,长孙昊跟小艾继续闲逛。

他知道跟着包拯自然也是有热闹看的,可是死人的热闹还是算了。

两人没走多远,就看到一群人向着远处某个位置汇聚。

“又有热闹看?”这样想着,两人靠近。

“沈捕头好厉害,居然把这头大虫给打死了!”

“是啊!没了这头大虫的危害,我们以后外出也不用担心了。”

“沈大哥,厉害啊!”

沈良听到身后的声音,回过头来,就见到长孙昊带着贴身丫鬟小艾站在身后。

“是长孙昊啊!这是休沐回来了?”

“长孙公子好。”

“长孙公子你好。”

“是长孙公子!能跟我签个名吗?”

“我也要,我也要。”

长孙昊一出场,原本围观着老虎尸体的群众纷纷调转了矛头。

一些女子更是冲上来动手动脚,小艾护在长孙昊身前被人潮挤的左右摇摆。

长孙昊的才名可是传遍大宋,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广为人传。

这也是长孙昊敢在扇子上写下如此狂语,而无人找他的原因。

“大家伙的心情我能理解,不过我刚刚下学回来,需要休息,所以抱歉了。”

“啊,长孙公子道歉的样子好帅!”

“我听长孙公子的。”

“一切都依长孙公子。”

摆脱粉丝的追捧,长孙昊才有空回答沈良的话,“嗯。沈大哥厉害啊!居然打死了一头老虎。”

沈良连连摆手,“没什么,这也是跟兄弟们一起动的手。”

长孙昊左右观察了一下死去的老虎,发现虎皮保存的几乎完好,动了心思。

“沈大哥,这老虎我要了,你看要多少银钱?”

“既然你要,那就送给你了。”

“这怎么行。这是沈大哥跟兄弟们一起冒险斩杀的,我怎么能白拿。”

双眼一番推辞,最终长孙昊给了几十两白银请沈良等人喝酒。

而长孙昊则是带着老虎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的府邸。

长孙昊来到这个世界多年,自然不是什么都没有做。

一些简单方便的东西,比如牙刷、肥皂,还有最重要的,软软的厕纸。

菊花是一定要保护好的!

除此之外,还有提纯的酒。

凭借着这些,长孙家的财富和影响力也是十分大。

长孙昊在乔峰没有进入之前,也练了武功,毕竟这个世界是有内功的,他怎么会不渴望。

只是这个世界的武学只保留在极少数人手里,哪怕是他也只是学了一些皮毛功夫。

所以,在获得乔峰的修为后,他才外出游历,而不是之前。

而买老虎回来,一是打算用虎皮做一件衣服,二是配合一些药材用虎骨、虎鞭熬汤、泡酒。

这些可是好东西,虽然他自认自己腿好脚好肾也好,身为男人该补的,还是不能少的。

自古医武不分家,他对医药方面虽然不算大师,可也是精通,尤其是融合了乔峰的记忆,对医药方面更有进步。

在家中厨师亲自操刀剥下虎皮后,长孙昊亲自动手,配合药材,煮了一大份虎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