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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笑(1 / 3)

作品:《龙凤呈祥

寇凛又取出一千两金票,递给金鸩之前先询问:“关于上岛这事儿,可还有其他额外费用?”

金鸩摇头:“没了。”

寇凛这才将金票交给他:“还请金老板尽快安排。”

“会的。”金鸩提着鸟笼子继续散步。

寇凛郁闷着从他身后走过,准备下山去,却又与攀山上来的段冲走了迎面。

段冲手里也提了个鸟笼,只不过比金鸩的大了很多,笼子里关的也不是鹦鹉,而是一只鹰,鹰脚上绑着一个竹筒……

这、这是他锦衣卫的信鹰!

寇凛几乎快要吐血,应是楚狐狸在京城调查出一些重要信息,竟被段冲给截获了?

段冲从寇凛身边经过,微微点头示意。

顶着“盖世悍匪”的名号,东南海上人人一提及段冲便会吓白脸,但私底下的段冲其实低调朴实,不见一点儿张狂,是以先前他去接寇凛和楚箫上岛时,寇凛只当他是个跑腿的。

段冲走到金鸩身侧:“义父,刚才有只鹰在岛上盘旋,被孩儿打下来了。”

金鸩弯腰打量一眼笼中鹰:“恩,有钱人养的鹰,挺肥的。”

段冲:“清炖还是红烧?”

金鸩想了想:“最近口味淡,炖了吧。”

“金老板!”寇凛知道他们肯定已经猜出了是谁的信鹰,故意说给自己听的,拐回去黑着脸道,“您可知道私截朝廷密信,是掉脑袋的重罪。”

“哪个朝廷?”金鸩短笑一声,“严格来说,麻风岛已不在大梁国境内。”

事关国运,寇凛严肃道:“请将此信鹰还给本官。”

金鸩点头:“可以,拿五千金来。”

寇凛动了真怒,警告道:“此事可大可小,由不得你胡闹。”

“大或小与我何干?”金鸩继续慢走散步,“寇大人许是贵人多忘事,我除了是个正经生意人,还是虞康安口中的叛国贼。你孤身在我岛上,都舍不得为手下出上岛费,我非得炖了你的鹰,你只能干瞪眼。”

“你……”寇凛是真要气晕过去,多少年了,从未试过被气成这样过。

他内心蠢蠢欲动的想要出手抢夺,但忆起虞清在段冲手下被打的有多惨,只能强忍住。

段冲转身走:“孩儿这就去炖了。”

“等等!”寇凛压着怒意,“容我回去拿钱赎鹰。”

……

房间里,楚谣正将寇凛与父亲做比较,深深觉着作为丈夫来说,寇凛已经很不错了,起码事事都顺着她。

她不禁想,若是没有遇到寇凛,嫁给了先前差点儿订了亲的郑国公府崔辰,现在的生活就是在后宅里照顾他的起居,应付他的族人和妾室。

她原本喜欢寇凛,就是喜欢他与京城那些受着良好教育长大的世家子不同,为人行事夹着些草莽匪气和江湖侠气——在挑男人的口味上,她可能是随了她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