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我这是求婚啊(1 / 1)
作品:《我爱陌生人:与狼同眠》往日,她连大声哭也不敢,不是胆怯,是怕带给周围的人不适感和尴尬,可此时她突然决定不管不顾,于是哭得双肩抖动,声音哽咽。
然而,谁能看得到她呢?她那么不起眼,雨中的人们只看得到自己的茫茫前方,谁在空闲去管别人?
然而,一双脚悄悄站定在她面前。
感谢一年的明星助理生涯,令她熟知了很多小众奢侈品。gaziano&girling的英国就把小绳系在她的无名指上。
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灵巧的打了个蝴蝶结。
“这样,干脆跟我走吧。”他握起她另一只手,“有我,就没人敢欺侮你了。”
路小凡完全懵了。
这……这是什么意思?契约?招聘?相当于按手印?还是什么特殊风俗?
“那么可以吗?”计肇钧问。
路小凡望着他深邃不可见底的眼眸,还是傻呆呆的状态。
“沉默,是表示答应?”计肇钧不禁向四周瞄了瞄。
他外表太出众了,穿得又那样有品质,时间不长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这让他略略有些不耐烦,好看的、毛茸茸的眉毛蹙了蹙。
“答应什么?”路小凡这模样说好听了叫呆萌,不好听叫迟钝,“计先生是要……请我做厨师?”大概是这样子吧?她所能理解的,也就到这一步了。
计肇钧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只得无奈的解释,“路小姐,我这是求婚啊。”
啊?!路小凡这次是彻底被吓住了。
求……求婚?计肇钧求婚?向谁求?她茫然想着,甚至还向身边看了看。貌似……貌似这里就她一个适婚女子。卖粽子的老板娘倒也非男性,可是已经五十多岁了,有一个老公,两个孩子。
那么……是她吗?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计肇钧要抚额了。
这位小姐的反射弧到底是有多长?一般情况下,女方不是应该高兴尖叫或者眼含热泪吗?当然,男方是他,对方一定会点头啊,毫无疑问的。
“我知道没有戒指,以后补给你。”计肇钧都被搞到语无伦次了,不禁揉了揉眉头,“难道非得让我跪下?”他双手叉腰,忽然感觉好累。
头…………
内什么,这个转折够大吧?
还有,歌词不多,才一百多字,不是凑字数的,是情绪到这儿了,必须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