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二个(2 / 4)
作品:《这妖女好生放肆》我们比你们更想抓到真凶。
这已经不只是二位的事情了,整个丰和县都在遭受威胁。
诸位——”
突兀拔高了自己音调的姬轩,突然站了起来。
朝着四周的人拱手。
“这件案子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如果不能及时抓住凶手,那么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遭到毒手。
所以我希望——”
“那么令吏是否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不知是谁在外边喊了一声。
姬轩将目光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却并没有找到说话之人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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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我不知道。”他摇了摇头,眼角余光还是没有捕捉到说话之人的方位,“但我觉得可能会与这个案子有所关联,毕竟他也的确发现了一些决定性的证据。”
“那么……证据呢?
你说这是连环杀人案的证据,在哪里?”
问话的是高不咎。
见此刻高不咎面色冷漠,那张脸上罕见地露出了愤怒的表情。
“还记得我们丰和县的家畜在一夜之间全都被杀了的事情吗?
你们还记得,它们的死状吗?
剖腹、断首。
没错,它们和现在这两个案子死者的死状简直是一模一样。
当然,这并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若是实在要将它们混为一谈,的确是有失偏颇。
但诸位还请上眼。”
姬轩的手里,正提着一只鸡。
这只鸡无首,也不知是死了多久,拿出来的瞬间,便有一股腥臭的味道弥漫在堂上。
令人不禁纷纷掩住口鼻。
但姬轩却不以为意,而是又取出一根银针,猛地扎在无首的鸡尸上。
待银针拔出,便看见银针上缭绕着一股子淡淡的黑色雾气。
“可能诸位有些眼生。
毕竟这已经是理论上绝迹百年的东西。
在百年之前,此物被称作‘尸毒’,以特殊的手法藏尸、纳垢、蕴毒……后成尸毒。
此毒性极烈,几乎是触之即死。
百年前,当朝帝君念苍生疾苦,将此物列为禁忌,一切藏匿、炼制之法皆不允许流传于世。
但凡有发现炼制此物之人,格杀勿论。
简而言之。
我和令吏当天发现了尸体中的尸毒,并且找了些家畜验证我们的猜想,原本那天晚上是他叫我出来告诉我答案的。
只是可惜……”
高不咎稍稍低下了头。
一阵默然,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周围原本有些不善的目光,开始变得有些复杂,一时间鸦雀无声。
那几个捕快瞪着眼睛,互相对视着。
却只能看到对方眨动的眸子。
耳边两个老夫妇的哭声渐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