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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搭伙过日子(2 / 2)

作品:《你被捕了

洪峰很奇怪:“毒品自己藏着的,警察怎么会知道你有毒品?”

袁虎把烟头一扔:“肯定是有人点了水(告密),而且我也知道是谁干的,出去了看我不弄死他!”

话锋一转,袁虎问洪峰:“在这里还习惯吧?”

洪峰苦笑了一下:“有什么习惯不习惯的,不习惯也没办法啊。幸好有华哥和你照顾,没吃亏,就是这里的伙食......”

袁虎拿出槟榔,递了一个给洪峰:“天天水上漂,谁吃的下?要不你跟我们一起搭伙吧?”

果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聊天是假,让自己搭伙才是目的。

看守所的饭菜确实没法吃,所以一个号子里的人,都会找几个自己看着顺眼的人一起搭伙。每次购物的时候,买一些包装菜、瓶瓶罐罐和火腿皮蛋什么的,然后自己弄好用开水泡一下,也算是改善伙食了。

头铺的人搭伙,那吃的就不一样了,基本都是从外面带进来的菜,只要外面有的,只要你有钱,都可以给你送进来。华哥曾经说过一句很贴切的话:“只要你有钱,只要人家敢收这个钱,飞机大炮都给你送进来!”虽然夸张,但日常的香烟槟榔菜肴是没一点问题,如果有需要,酒也可以给你送进来。

当然,跟着头铺搭伙,靠的是实力——钱!洪峰一下子没弄清这是袁虎自己的意思还是华哥的意思,但是不管是谁的意思,他都要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这个实力。

想到这里,洪峰对袁虎说:“袁哥,家里还没给我一个准信,也没确定自己的案子到底什么情况,如果真的很快就可以出去了,跟你们搭伙那是求之不得,我沾光了,但是现在家里没给消息,也没打太多钱给我,到时候沾了你们的光却无法报答你们,那我怎么做人?要不,过段时间吧?”

袁虎正准备说什么,门口传来开门的声音,接着就听到张忠喊了一声:“有客到!接客!”

原来是有新口子来了。袁虎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洪峰也跟着走了过去。

新来的人高高瘦瘦的,大概三十来岁,是一个强奸犯。

这下,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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