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雷锋(3 / 4)
作品:《狗一样的江湖》“看样子谁都把我给忘了!!操你们妈的!!!”
八十年代出头的老混子,通常都有两个特征。
一是能打,二是有脑子。
有脑子是为了能安全的活下去以及上位,能打则是为了服众。
而且那确实是个靠刀吃饭的年头,用枪的人也有,但大多都只会让人瞧不起而已。
或许外人很难想象,明明用枪就能解决很多事,为什么黑道的人会选择用刀。
其实答案很简单。
枪,只会让人怕你。
拳头,会让人怕你,也会让人服你。
像是白宝国王庆山这一类的人,就不会有任何类似“没枪他算个jb”的评价。
如那句话所说的,杀一人是罪屠万人是雄。
你能单挑打赢别人不算本事,你能一个人打七八个那才叫本事。
就是在这种扭曲的环境下,那个年代出现了许多在现在人看来不合常理的怪物,白宝国就是其中之一。
小克可是知道白宝国的本事,所以他压根就没想这场战斗会很轻松,可在他见到白宝国身上挨了不轻不重的一刀后,他觉得奇怪了。
妈的,白宝国不该这么弱啊,他原来可是......
“白宝哥!!!”二哥大喊了一声,一看白宝国身上见红了,他稍微想了想,还是咬着牙义无反顾的冲进了扭打的人群里。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二哥就是这样的人,而白宝国则是一开始就猜出了他是这样的人。
“操!!!”二哥怒骂着,狠下心把改锥捅进了面前混子的肚子里,可没等他抽出来,只感觉背后一阵凉意,回头一看,小克的刀已经要砍到了自己身上。
在几秒钟前,白宝国原本是站在二哥背后的,但中途他莫名其妙的往右边偏开了几步,恰好就把二哥背后的空档露了出来,而小克也很配合的一刀砍了下去。
这是为什么?
小克注意到了,但他没明白,以为是白宝国喝多了脑子发蒙,但接下来的一切就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妈的,偷袭也不带这么玩儿的啊。”白宝国笑着赤手空拳的握住了刀刃,血流了一地。
“**!!!”
二哥彻底急眼了,想都没想,直接就把改锥捅进了小克的手臂里。
也是凑巧小克躲了一下,没被捅中骨头,但这下子捅得极其的重,依旧洞穿了小克的手臂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