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北宋大法官 / 章节正文阅读

第三百四十七章 二法之争(2 / 5)

作品:《北宋大法官

这真的很简单吗?

让我先想想。

不仅仅是他,很多人都有着种想法。

赵顼低声向王安石问道:“先生可听明白了。”

王安石捎带一丝尴尬地微微摇头。

赵顼松得一口气,还好,还好,不是我太傻。

蔡卞道:“请恕我等愚钝,未听明白,还望老师能够解吾等心中所惑。”

但那语气非常冲,仿佛在暗示,有能耐,你倒是说明白啊!

他们都觉得错不在他们,而是在张斐,张斐根本就解释不清楚。

“好吧!我就跟你们解释清楚,唉.就当是水水时长,否则的话,这堂课怎么过啊!”

张斐无奈地摇摇头,斜靠在讲台上,向蔡卞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能上别人家偷东西的?”

蔡卞一愣,“我我父母。”

张斐又问道:“是谁告诉你,不要跟人打架?”

蔡卞道:“我父母。”

张斐继续问道:“又是谁告诉你,不能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父母。”蔡卞道。

张斐愣了愣,“怎么什么都是你父母教你的,你父母是圣人吧?”

他父母可也是我父母啊!蔡京身为长兄坐不住了,他认为张斐是故意羞辱他父母,立刻道:“此乃常识,与我们父母是不是圣人有何关系?”

“对!”

张斐指了下蔡京,“此乃常识,准确的说,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所形成的一种常识、共识。

这不是孔子教我们的,不是孟子教我们的,更不是李悝、商鞅、韩非子凭借自己的智慧想出来得。

大字不识一个村夫,都知道偷蒙拐骗是不对得。”

说到这里,他打了个响指,“这就是法制之法。此法诞生于我们的共识,常识,为何会出现这种共识,就源于我们对于自我利益的保护,所以,法制之法也必然是捍卫每个人的正当权益。”

此话一出,众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斗殴、偷窃,是写在《法经》中,但不是李悝想出来的,是一直存在的,在没有律法这个名称之前,就已经存在。

这就是自我保护,本是很个人的事,但这种需求形成一种广泛的共识,于是就形成律法。

李悝只是分类、完善。

可不是他先觉得偷东西不好,然后告诉其他人,偷东西不好,然后再被人慢慢接受。

“原来如此。”

赵顼稍稍点头,又小声道:“这番解释真是别开生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