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间接故意(3 / 4)

作品:《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放任公款被侵占,可以得出行为人本身具有侵占公款的意思吗?

左久间法官坐在裁判席上,眉头微微皱起,显然摆在他面前的又是一个十分困难的法律问题。作为一名具有刑法学习天赋的修士生,这位法官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如果这个问题上诉至京都府高等裁判所,那里的大法官们,绝对会跃跃欲试,要将对于这个问题的裁判变成东洋的有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判例。

真是头疼。

左久间法官的目光落在那位辩护律师身上。之前的高梨法官曾对他说过,那位北原律师,似乎有着一种能够给周遭带来改变的神奇力量。现在,左久间法官是切切实实体会到高梨这番话语的含义了。

在近乎不可能的桉件当中,挖掘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观点。

而偏偏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论点,你又无法直截了当的否认。

因为这些论点是真的站住脚,真的必须要在裁判文书中予以回应。

能将一起刑事桉件做到这种地步,这已经不是技艺,而是艺术了,左久间法官内心感叹道。

此刻,岩永再度强硬训斥道:“虽然间接故意是放任,但当这种放任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比如——已经知道几乎必然会造成公款损失,就当然符合贪污罪所要求的主观故意。本桉中的情形,与方才辩护人所举的套取资金炒卖股票大为不同。股票涨跌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但是,在会社公账已经包含公共资金的情况下,即使三岁小孩都知道,从中套取的资金都有极大概率包含公共资金。在此情况下,森本的间接故意,当然满足贪污罪的犯罪要求!”